跨省总分支机构是否可以独立申报企业所得税
来源:之了课堂
2024-07-15 15:46:38
在日益复杂的经济环境中,跨省经营已成为许多企业发展的常态,随之而来的是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复杂性问题。特别是跨省设立的总分支机构,在享受地域扩张带来的市场优势时,也面临着税务管理的挑战。那么,跨省总分支机构是否可以独立申报企业所得税?对此感兴趣的小伙伴,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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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跨省总分支机构是否可以独立申报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二十四条规定:
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也无法提供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相关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按上款规定视同独立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其独立纳税人身份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一般情况下分支机构应汇总纳税,但分支机构如果符合上述规定,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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