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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公司使用个人微信、支付宝收款竟有这么多风险
来源:之了课堂
2021-10-26 13:54:39

现在手机支付已经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了,不管走到哪里做什么都离不开微信和支付宝,方便又快捷。但是作为公司来说,使用个人微信、支付宝收款还是会面临到很多风险的,现在就跟随之了君一起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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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使用个人微信、支付宝收款有哪些风险?

通过法人代表个人账户和财务人员个人支付宝账户取得收入可能面临的风险如下:

1、增值税涉税风险:

个人微信和支付宝收付货款,收付款入个人账户,从而影响财务四流不一致(钱流、物流、票流、合同),可能会给企业造成多方面的问题:

1)由于隐瞒资金的流入,造成公司资金短缺,公司长期向股东借钱,在大数据下,易引起联查股东及财务个人卡。

2)由于隐瞒收入,造成公司长期亏损,公司是久损不倒,不符合常规。

3)由于隐瞒收入,无法结转库存,导致公司库存积压越来越大。

4)个人微信和支付宝收付款,会因未及时申报增值税,存在偷税漏税的风险。

5)付款:导至财务四流不一致(钱流、物流、票流、合同),可能会导致对方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会造成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加,增值税税负增加。

6)企业财务账实不一致,数据不真实,账务越来越混乱,问题越来越大。

2、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

1)微信和支付宝付款,由于无法取得法定的扣除凭证,造成款项账面不透明、业务交易资金不清、成本无法税前扣除,这使得企业所得税增加。通过个人微信等收取的销售款项,易和个人消费记录混淆,如若未及时申报,企业被税务部门稽查约谈的风险较大。

2)由于隐瞒了收入,部分支出如员工工资、差旅费等也隐瞒了,这造成正常的扣除未扣除,税务稽查出来会大幅度增加所得税的税负,不仅补交税款,还要补缴滞纳金及罚款,严重还会受到处罚。

3、个人所得税涉税风险:

一方面,企业通过第三方支付工具给员工发放工资,个人应主动申报纳税。另一方面,企业给本单位员工发放的现金网络红包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税,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在实际操作中,个人若不主动申报纳税,很可能存在个税漏报或者刻意偷逃的风险

4、责任问题:

企业面临破产时,因个人与公司资金无法区分,可能导致股东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公司使用个人微信、支付宝收款时,可能面临的风险,建议公司避免使用个人账户,而是开启企业支付宝、微信账户收款。当然也要合规经营,诚信纳税,这样才能避免麻烦找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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