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202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通知,看申报时间
各位甘肃兰州高级会计小伙伴们请注意,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兰州202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及时间安排确定,9月1日至9月20日筹备及账号开设,9月1日至9月30日个人申报,10月1日至10月20日申报单位审核,10月21日至11月20日部门(单位)复审。11月21日至12月15日联合审核。以下是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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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兰人社发〔2026〕108号
各县区人社局、高新区组织人社局、经开区人社局,市直各相关部门组织人事科室,各相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6〕219号)精神及各项职称评审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一)在兰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规范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中央驻兰单位或外省在兰工作(国有企业或大型股份制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规定通过委托参加评审;
(三)个人档案托管在我市各级人才市场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
(四)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农村实用文化人才、事业单位离岗创业人员;
(五)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评审工作及时间安排
(一)筹备及账号开设。9月1日至9月20日,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对本县区、本系统、本领域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要求确认申报单位资格,对已有申报账户做好动态核验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新增单位按规定开设账户。同时,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人业绩条件、岗位情况等统筹研究,完成征求意见、推荐评议、公开公示等程序后,确定推荐人选。
(二)个人申报。9月1日至9月30日,申报人员依据本人人事、劳动关系等,向用人单位提出职称申报申请。用人单位负责通过“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为申报人员开通年度申报账号。申报人员通过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个人申报信息、扫描上传佐证材料、提交申报单位审核意见推荐意见等,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提交的,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行承担。
(三)申报单位审核。10月1日至10月20日,申报单位按照“随来随审、即收即核”的方式,严格审核申报人员填写信息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逐级向上提交审核,未按时完成的,上级审核部门(单位)不再接收材料。初审阶段,除姓名、身份证号严禁修改外,其余申报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
(四)部门(单位)复审。10月21日至11月20日,审核部门(单位)对用人单位推荐程序和申报人资格条件进行全面复审,重点核验佐证材料和业绩条件,严格把控申报质量,将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提交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进行审核确认。我市无相应评委会需提交省级评委会评审的,严格按照省级各主管部门要求时限提交。复审阶段,除姓名、身份证号、申报职称系列(专业)、职称层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资格有效范围(全省有效、基层有效、本单位有效、企业有效)、评审类别(正常晋升、破格晋升、特殊人才评价、考核认定)6项信息不允许修改,其余信息可以修改完善。
(五)联合审核。11月21日至12月15日,全市中小学教师、卫生、工程、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由各复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开展联合审核。其中,中小学教师系列由市教育局负责;卫生系列由市卫健委负责;农业系列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工程系列按照对应的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由住建、工信、水务、林草、交通、自然资源等工作部门分别负责。上述复审部门完成初步审核后,整理形成《申报副高级职称申报人员业绩汇总表》(附件1),按时间要求与市人社局对接完成联合审核。联审通过人员经省人社厅复审后提交评委会,启动评审程序。联审阶段,除退回补充业绩佐证材料外,原则上不允许修改任何申报信息。
(六)评委会评议。各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人员的能力水平和业绩条件等开展综合评议。原则上,全市各系列中级评委会应于12月10日前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各系列高级评委会应于12月20日前组织召开评审会议。
(七)结果公布。评委会评议结束后,由评委会组建单位负责及时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报市人社局备案,其中高级职称评委会的公示链接同步加挂市人社局网站。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印发职称资格文件、制发职称评审表和资格证书,职称资格文件印发时间不得晚于2027年1月31日。
三、申报有关政策
(一)关于申报资格。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申报单位规定的申报要求,达到甘肃省相关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完成《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学习任务。
(二)关于时限时间。申报人应按照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业绩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2026年12月31日。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单位聘用的当月开始计算。
(三)关于在职状态。申报人应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截止申报当月);对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情形的,应在现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且5年内在省内不同单位累计缴纳12个月(截止申报当月)。其中,在市域内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注册运营的各类企业可申请适当放宽社保缴纳时限,由注册地人社部门商市人社局确定。如存在工作经历与社保缴纳记录不符的情况,取消申报资格。
(四)关于论文查重。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内提供“中国知网”收录论文的直接查重服务,不接受任何查重报告单;未被知网收录的论文由用人单位联系“中国知网”,通过检测地址:https://we.cnki.net/check/zcps/gs/main.html#/login查重获取报告单,单位签字盖章后上传。查重结果以“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为准,核心期刊论文不超过15%、省级期刊论文不超过25%,查重率超出的论文均不做业绩使用。论文发表的期刊应被知网、维普、万方数据平台官方网站全刊收录,且刊物名称、CN刊号、ISSN号、邮发代号、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封面版式、目录内容等信息应与国家新闻出版署、知网、维普、万方数据平台官方网站上查询的信息一致。
(五)关于岗位管理要求。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应空缺岗位组织推荐。有申报需求的市级事业单位需按要求填写岗位核定表格(附件2、3),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岗位核定表接收截止时间为9月30日。各县区人社局统筹辖区内事业单位岗位核定工作,于10月10日前向市人社局报送岗位使用情况。
(六)关于表彰奖励。根据中央和省评比表彰相关规定,荣誉称号的授予权限为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称号属评比表彰的规范冠名。评比表彰项目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省级表彰由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开展,省级以下表彰由省委、省政府批复开展。省级以下表彰是指市、县级党委和政府,省级工作部门名义单位或者联合开展的表彰项目。省级以下表彰项目实行数量管理,具体以批复的年度评比表彰计划为准。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民企评审服务。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在建立规范劳动关系的用人企业申报职称,用人企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全市各评委会向评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开放。民营企业可自主选择在工商注册地的行业主管部门、县区人社局或社会化评审试点单位开设职称评审账户。对有正常开户需求的民营企业不得推诿,要加强对民营企业的职称政策指导,明确开户流程和所需材料,严格审核备案后做好职称评审服务工作。
(二)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各县区人社部门要切实履行本地区牵头统筹职责,统筹抓好政策落实、组织申报、审核把关、监督管理、问题处置等各项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立足行业管理职能,强化政策执行指导、业务标准把关和行业风险防控,加强对本行业申报条件、业绩导向、评价标准的政策解读,精准做好材料审核和联审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行业内申报、审核、评审中的堵点难点,推动政策要求与行业实际精准衔接、有效落地。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和工作机构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规范评审流程、严格专家遴选,高质量组织好专家熟悉业绩成果、现场答辩、综合评议等环节,确保职称评审权威规范。各用人单位严格落实第一审核责任,各级审核单位必须安排具有职称评审工作经验的专职人员做好审核工作,随报随审,避免扎堆。如发现申报人员资料需要修改完善的,一次性反馈修改意见并明确退回修改时间,退回次数不超过3次。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有异议、确需审核原始材料的,由审核部门会同申报人所在单位认真核实。
(三)严格评审强化监督。各县区人社部门、市直各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及省、市职称评审监管相关规定,对职称评审申报、审核、评议、公示等各环节开展全面监督。职称评审结果公示期内的投诉、举报及处理等事宜,由评委会组建单位及其职称评审办事机构负责承担。市人社局将通过现场查看、资料审查、质询、约谈等形式加大对各评委会的监管力度。对群众或舆情反映较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核查。对违反职称评审纪律、影响评审质量、失职渎职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情节严重的按规定暂停或收回职称评审权,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各县区人社局、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平台,解读职称评审政策,提升职称政策知晓率。市直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做好政策规定解释工作,回应干部职工关切,杜绝矛盾上交。对申报人、申报单位关注、咨询和反映较多的问题,要及时向人社部门沟通反馈。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甘肃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附件:
1.《申报副高级职称申报人员业绩汇总表》.xlsx
2.《兰州市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审岗位核定表》.xls
3.《兰州市事业单位职称评审申报表》.xls
4.全市职称评委会工作机构联系电话.xls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7日
以上就是关于甘肃兰州202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通知,看申报时间的全部分享,可供大家阅读。之了君提醒大家,兰州202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及时间安排确定,9月1日至9月20日筹备及账号开设,9月1日至9月30日个人申报,10月1日至10月20日申报单位审核,10月21日至11月20日部门(单位)复审。11月21日至12月15日联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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