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5年度职称评审通知,看评审范围及时间安排

来源:之了课堂
2025-09-05 15:47:15

很多安徽安庆小伙伴在通过高级会计考试后,不清楚怎么审核高级会计职称评审,想知道职称评审要求是什么?什么时候开始?要准备哪些物料?关于大家的疑问,之了君带大家一起去看看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是通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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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安徽安庆2025年度职称评审通知,看评审范围及时间安排

各(市)区、经开区、高新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风险防控指南》(皖人社秘〔2025〕128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37号)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

(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四)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职称评审,并提供经同级人社部门核准的《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二、时间安排

(一)方案备案。9月中旬前,全市各中、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要根据年度评审工作安排,抓紧拟定职称评审方案。评审方案报经市人社局(高评会还需报经省人社厅)同意后,下发本系列(专业)年度职称评审通知。各县(市)区初级职称评审计划由各地自行安排开展(评审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全市各评委会专家库调整更新工作需在评审计划发布前完成。

(二)组织申报。11月中旬前,完成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组织申报工作。所在单位应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并在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逐级审核推荐报送至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具体时间以各评委会职称评审通知为准。提交申报材料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原则上不允许开放。

(三)开展评审。12月底前,全市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完成评审任务和结果报批工作。原则上不得跨年度评审,确有特殊情况需推迟评审的,应提前书面征得人社部门同意。

(四)公示批复。全市各评委会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人社部门批复,办理信息入库和发证。

(五)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工作,按我市202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文件执行。不属于直接认定范畴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按照管理权限参加各系列(专业)中、初级评委会评审。

(六)本年度所有申报人员、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评委会组建单位均须使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行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全程网上办理。各评委会职称评审计划可通过该平台“职称申报—评审通知”栏目进行查阅。如有相关操作问题,可通过“帮助中心”下载学习相关指南或致电平台咨询电话进行了解。

三、有关职称政策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安徽省相应系列(专业)职称文件执行。

(一)关于任职年限。申报人应按照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工作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

(二)关于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衔接。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专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皖人社发〔2017〕72号)要求,不再开展相应层级职称评审。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

(三)关于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意见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30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企业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24〕16号)文件执行。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为重点,促进两类人才深度融合。

(四)关于援藏援疆援青人员申报职称。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关于数字技术工程师申报职称。参加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评价的人员,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纳入全市各评委会中、初级职称认定范围。

(六)关于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符合我省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条件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从原渠道参加职称评审,不得从职称“绿色通道”申报卫生系列职称。

(七)关于继续教育工作。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按照2025年度省、市继续教育文件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

(八)关于职称数据归集。职称评审数据应按照规范格式、规定程序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历史数据不归集、不上传。我市历史职称数据采集工作通知可通过市人社局官网“主题服务—人事人才”栏目进行查看。

四、工作重点

(一)推行职称评审“盲评”改革。评委盲抽。评委会组建单位在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督人员)监督下抽取专家评委,评审系统自动匹配、随机产生。材料盲审。评审系统自动分配评审材料。过程盲评。申报人员及其业绩材料关键信息打码屏蔽,姓名以编号序列号代替。鼓励有条件的评委会组建单位探索实行职称评审全程录音录像。

(二)落实评审工作备案制度。各评委会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评审工作计划、方案进行备案。评审方案未经备案的,不得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超范围开展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探索评审专家异地交流机制。对申报人员数量较大(300人以上)的卫生、教育、工程等系列(专业)评委会及相关领域专家分布较为集中的专业评议组,异地专家应不少于1/3。

(三)规范职称申报渠道。申报人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逐级将申报信息及材料提交报送至相应评委会组建单位。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向同一评委会、同一个专业、同一个层级申报职称(含申请认定各层级职称资格)。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四)明确委托评审程序。我市已有相关系列(专业)评委会的,原则上不委托外市评审职称。如无评审权或评审系列(专业)的,按“分层分级”委托评审相关规定办理;委托评审均须附职称证书网查凭证、企业资质、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核验。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五)压实资格审核责任。各县(市、区)人社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职称评委会推行资格审核 AB岗实名制,审核人员应坚持“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政策条件、时间要求等认真开展资格审核工作。审核人员应及时告知审核结论,向申报人或推荐单位反馈未通过原因;对申报人材料确需二次补充的,须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报人或推荐单位补充相应材料。推动职称申报数据与学历、论文查重(AI撰写检测)、期刊合规查验、持有职称证书、社保等数据联通核验,筛查处置异常数据。

(六)依规开展异地确认、转评和破格。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在原区域、原单位经社会化评审取得的职称证书,在我市用于职称申报、岗位聘任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管理权限依规协助办理;用于其他经济社会活动的,本着“谁使用、谁评价”原则,可由用人单位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证书原件及相关批文材料、系统网查等,予以核验。转评、破格等有关要求,按照省人社厅《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七)优化企业人员职称评审。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可不受户籍、档案等因素制约,原则上由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企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不作论文要求,相关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为防止“挂靠”申报或以营利为目的的职称评审行为,我市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原则上须提供当下在申报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满6个月及以上证明材料。

(八)强化职称申报诚信管理。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应承诺提交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对存在伪造学历资历、资格证书、继续教育等有关材料,以及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论文论著,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职称资格,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职称申报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今年起,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为原始材料扫描件、1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后(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的业绩材料扫描件。所有业绩材料附件均不得出现个人关键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九)营造有序评审环境。有关职称评审政策、信息以人社部门及评委会组建单位发布为准,严禁任何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以有偿代办职称为诱饵涉嫌诈骗的违法行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参加职称申报评审,警惕职称非法代办机构虚假广告宣传,避免上当受骗。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评审监管。全市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职称评审监管规定,对职称评审实行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动加强对所属职称评委会组建单位的检查和指导,督促抓好评审工作纪律教育、规范程序、完善监督和制约机制等工作。

二要严肃评审纪律。全市各级评委会组建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职称评审政策,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各系列(专业)评委会开展评审工作时实行封闭式管理,凡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对违反职称评审纪律、影响评审质量、失职渎职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情节严重的按规定暂停或收回职称评审权,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要加大政策宣传。县(市、区)人社部门、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介,及时解读职称评审政策。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妥做好职称评审信访矛盾化解工作。要关注群众咨询和反映较多的问题,深入企业园区等场所,“面对面”开展职称政策宣讲,增加专业技术人员对职称政策全面、系统的认识,压缩中介利益“寻租”空间,提升政策知晓率。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附件:2025年度安庆市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2025年9月3日

附件:2025年度安庆市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序号

评委会名称

办事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安庆市地勘土地测绘

规划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安庆市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

胡玉芬

0556-5186027

2

安庆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安庆市水利局

方栋

0556-5280049

3

安庆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安庆市交通运输局

朱丽娜

0556-5511337

4

安庆市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安庆市生态环境局

孙李娜

0556-5256116

5

安庆市林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安庆市林业局

徐若晨

0556-5025255

6

安庆市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安庆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

尹金锁

0556-5701665

7

安庆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安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吴浚哲

0556-5515145

8

安庆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安庆市农业农村局

张瑞杰

0556-5701920

9

安庆市农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安庆市农业农村局

张瑞杰

0556-5701920

10

安庆市中等职业学校

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安徽安庆技师学院

鲁新建

0556-5030976

11

安庆市技工学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安徽安庆技师学院

鲁新建

0556-5030976

12

安庆市党校(行政学院)

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中共安庆市委党校

汪子颖

0556-5226068

13

安庆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安庆市教育体育局

黄暑

0556-5512846

14

安庆市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中共安庆市委宣传部

郭威

0556-5346412

15

安庆市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安庆市文化和旅游局

张凤华

0556-5542772

16

安庆市文物博物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安庆市文化和旅游局

张凤华

0556-5542772

17

安庆市群众文化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安庆市文化和旅游局

张凤华

0556-5542772

18

安庆市图书资料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安庆市文化和旅游局

张凤华

0556-5542772

19

安庆市公证员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安庆市司法局

王正东

0556-5701529

20

安徽环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安徽环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朱志海

0556-5305772

21

安庆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田恬

0556-5347205

22

安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安徽安庆技师学院

鲁新建

0556-5030976

23

安庆市艺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安庆市文化和旅游局

张凤华

0556-5542772

24

安庆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安庆市教育体育局

黄暑

0556-5512846

以上就是关于安徽安庆2025年度职称评审通知,看评审范围及时间安排的全部分享,可供大家阅读。之了君提醒大家,《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成绩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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