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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务必要清楚的印花税及其优惠政策
来源:之了课堂
2020-03-11 11:04:58

作为职场会计人必须要了解【印花税及其优惠政策】,今天之了君就跟大家简单分享一下会计人务必要清楚的印花税及其优惠政策,一起来看看吧~

一、印花税的定义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对应税凭证,凡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应税凭证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

二、印花税的税目及税率

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

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

三、印花税的减免优惠政策

1、对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

凭证的正式签署本已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其副本或者抄本对外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只是留备存查。

但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则应另贴印花。

2、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税

所谓社会福利单位,是指抚养孤老伤残的社会福利单位。

对上述书据免税,旨在鼓励财产所有人这种有利于发展文化教育事业,造福社会的捐赠行为。

3、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税

由于我国农副产品种类繁多,地区之间差异较大,随着经济发展,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也会有所变化。

对此,印花税法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划定本地区“收购部门”和“农副产品”的范围。

4、对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

无息、贴息贷款合同,是指我国的各专业银行按照国家金融政策发放的无息贷款,以及有各专业银行发放并按有关规定由财政部门或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贴息的贷款项目所签订的贷款合同。

一般情况下,无息、贴息贷款体现国家政策,满足特定时期某种需要,其利息全部或者部分是由国家财政负担的,对这类合同征收印花税没有财政意义。

5、对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税

该类合同是就具有援助性质的优惠贷款而成立的政府间协议,对其免税有利于引进外资,利用外资,推动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

6、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免税

7、对农牧业保险合同免税

对该类合同免税,是为了支持农村保险事业的发展,减轻农牧业生产的负担。

8、对特殊货运凭证免税

这类凭证有:

1)军事物资运输凭证,即附有军事运输命令或使用专用的军事物资运费结算凭证。

2)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凭证,即附有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证明文件的运费结算凭证。

3)新建铁路的工程临管线运输凭证。即为新建铁路运输施工所需物料,使用工程临管线专用的运费结算凭证。

9、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10、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以上是之了君为大家分享的会计实操干货:会计人务必要清楚的印花税及其优惠政策,如果你还有更多想要的实操干货,请关注之了课堂网站,之了课堂将会定期为大家更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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