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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市财政局发布2021中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点击查看详情
来源:之了课堂
2021-05-01 10:05:46

最近,有不少辽宁地区的朋友找到之了君,询问2021年继续教育的事。目前,除了鞍山市发布了通知,辽宁省其他地区暂未有202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消息。建议大家持续关注之了课堂,之了君会及时更新相关消息的,那现在,就跟随之了君去来了解一下鞍山市2021年中级会计继续教育的详细信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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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

为加强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关于印发辽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辽财会〔2018〕71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开展2021年度继续教育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鞍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参加鞍山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开始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之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登录辽宁会计网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二、学分管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2021年继续教育应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当年有效。

三、继续教育方式

1、网络在线继续教育培训。

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开放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习,过期不补。

培训费用: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平台收费价格为每人每年40元,缴费票据由学习平台向缴费学习人员提供。

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平台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

学分登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网络教育机构培训所取得的学分,由网络教育机构负责上传至辽宁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培训学习即可,不需要自行上传学习成绩。

2、符合《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的其它形式。

四、其他

1、鞍山市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其它有关事项按《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执行。

2、继续教育政策咨询电话:0412-2212935。

鞍山市财政局

以上就是辽宁省鞍山市有关中级会计继续教育的相关通知,请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朋友早日完成,避免错过时间!同时也要重视继续教育,如果没有参加继续教育,评定申报、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高级会计等相关权益都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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