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4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考生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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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选项A当选。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选项B当选。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选项C当选。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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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1)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款、担保以及其他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选项A当选,选项D不当选;(2)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选项C不当选;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选项B不当选。违反前两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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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证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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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选项A不当选,选项C当选。发行人应当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选项D当选。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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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甲公司要求王某补足出资15万元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的,出资人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要求2]
答案解析:
乙公司要求张某提前缴纳出资额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
[要求3]
答案解析: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规定,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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