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资料一第1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分别指出A公司子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及合并财务报表层面、A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层面的会计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不考虑相关税费或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针对资料一第2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分别指出A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层面、A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的会计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不考虑相关税费或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针对资料二,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指出A公司及A公司子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不考虑相关税费或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针对资料三第1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就该高端精密仪器定制化服务如何确认收入的会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并说明理由。
针对资料三第2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指出A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不考虑相关税费或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针对资料四,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指出注册会计师甲在复核审计项目组成员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时,针对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审计处理,应当提出哪些质疑和改进建议。
针对资料五,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指出注册会计师甲在复核审计项目组成员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时,针对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审计处理,应当提出哪些质疑和改进建议。
针对资料六,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指出A公司的增值税处理和房产税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针对资料七第1项至第3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指出A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针对资料七第4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指出A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对该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1)子公司S1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层面的会计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2×23年1月1日,S1公司与B公司同受A公司的控制,从A公司取得B公司60%股权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S1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层面,应按B公司在A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份额960万元(1600×60%)确认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对与C公司签署的期权合同,应按公允价值10万元确认为衍生金融负债。
2×23年,S1公司应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00万元(110-10)。2×23年12月31日,S1公司支付给C公司的股权购买价款735万元扣除期权合同衍生金融负债110万元之后的净额625万元,应被确认为从C公司购买B公司35%股权投资的成本。
(2)子公司S1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层面的会计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2×23年1月1日,S1公司与B公司同受A公司的控制,从A公司取得B公司60%股权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S1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应按B公司各项资产、负债在A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同时确认少数股东权益640万元(1600×40%)。根据期权合同,S1公司不能无条件避免向C公司支付现金的义务,应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按期权合同约定的股权购买价款的现值700万元确认金融负债,相应减少资本公积。
2×23年12月31日,S1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应按实际利率法确认上述700万元金融负债的利息支出35万元(700×5%),计入当期损益;于支付C公司所持35%股权的购买价款735万元时终止确认上述金融负债735万元,并终止确认35%股权对应的少数股东权益588万元[(1600+80)×35%],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编制2×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即使S1公司成立日为2×22年7月1日,S1公司也应追溯至比较期最早期初即2×22年1月1日将B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3)A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层面的会计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2×23年1月1日,A公司并未丧失对B公司的控制,个别财务报表层面,其所持B公司剩余5%股权应按原账面价值60万元(780/65%×5%)确认,以成本法后续计量;A公司将B公司60%股权投入全资子公司S1公司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没有商业实质,应以换出资产(B公司60%股权)的账面价值720万元(780/65%×60%)作为换入资产(S1公司股权)的入账价值,不确认损益。
(1)A公司子公司S1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层面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如果S1公司无法证明其不属于可能被A公司指定回购的其他方,则不能无条件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以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义务。2×23年10月1日,S1公司应根据收到的增资款1亿元确认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同时应按照回购所需支付金额的现值,将回购义务从权益重分类为一项金融负债。
(2)A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会计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A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层面,其承担的回购D公司所持S1公司股权的义务,实质上为A公司签出的一项期权,应确认为一项衍生金融工具,按照期权公允价值初始和后续计量。
(3)A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会计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A公司不能无条件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以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义务,2×23年10月1日,A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应按照回购所需支付金额的现值,将回购义务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1)会计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E办公楼因整体用途改变且经S2公司董事会批准从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以公允价值后续计量时,应按E办公楼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7000万元入账,不扣除处置费用。公允价值超过固定资产账面价值6000万元的金额1000万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待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时,转入当期损益。
F厂房拟出租的两层不能单独出售,不应部分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应整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F厂房的可收回金额应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4800万元(2300+2500)与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5200万元(5600-400)孰高确定,其账面价值6000万元超过可收回金额5200万元的差额800万元应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2)会计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股价波动不影响企业对预计可行权条件情况的估计。2×23年7月1日,对第一项股权激励计划,A公司取消该计划的原因并非由于骨干人员无法满足权益工具的可行权条件,应作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费用金额;对第二项股权激励计划,A公司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条款和条件(延长了等待期),应继续按原来的条款进行会计处理,如同该变更从未发生。
A公司提供的产品设计方案随样品的测试结果而调整,产品设计方案和样品生产并测试具有高度关联性,不可明确区分,为单项履约义务。生产转让的仪器设备可明确区分,且仪器设备的生产与转让与合同中的其他相关承诺不具有高度关联性,可明确区分,每台仪器设备的生产与转让为单项履约义务。
合同交易价格为设计部分和仪器设备部分的价格之和。合同签署日A公司尚未开始提供服务,所收取的10%对价虽然无需返还,因其与已承诺的服务相关,应确认为一项合同负债,计入总的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在产品设计方案和样品生产、每台仪器设备的各单项履约义务之间按照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进行分摊。
A公司履行产品设计和样品生产并测试的履约义务时,并未向N公司交付成果或转移经济利益,N公司也不控制在建的商品,且A公司也没有就已累计履约部分收取对价的权利,因此不满足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的条件,应在提交产品设计方案终稿和最终样品时确认收入。A公司履行生产并交付仪器设备的履约义务时,应根据实际交付数量在交付验收时确认收入。
会计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设备至完工时估计还将发生的成本176万元(170+1+5)已超过合同售价150万元,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已低于零,应对存货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万元。A公司若履行合同义务,预计损失56万元(30+176-150);若撤销合同,则A公司需要支付100万元违约金,因此该销售合同成为一项亏损合同,应按履行该合同的成本26万元(176-150)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违约金100万元中的较低者26万元确认预计负债,同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1)质疑:除2×21年非经常性原因造成盈利水平波动之外,A公司近5年经营性业务的盈利能力稳定,采用净资产作为确定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的基准,其合理性存疑;对于首次接受委托的审计项目,仅通过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了解到内部控制较好、项目风险较低,就选择以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的较高的百分比75%作为实际执行的重要性,其合理性存疑。
改进建议:A公司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上市公司,利润可能是大多数财务报表使用者最为关注的财务指标,且经营性业务的盈利能力稳定,通常应采用经营性业务的税前利润作为确定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的基准;对于首次接受委托的审计项目,可能考虑选择较低的百分比来确定实际执行的重要性。
(2)质疑:A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由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编制,审计项目组仅选择对财务共享中心编制的所有会计分录进行会计分录测试,未覆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会计分录及其他调整,测试范围不完整。
改进建议:在设计和实施测试会计分录及其调整的审计程序时,应当选择在报告期末作出的会计分录和其他调整;考虑是否有必要测试整个会计期间的会计分录及其他调整;在实施会计分录及其他调整测试前,应确保样本总体的适当性和完整性,审计项目组应至少将A公司合并范围内于报告期末作出的全部会计分录及其他调整纳入测试总体。
(1)质疑(第1项审计说明1):2×23年4月R1项目研究方向刚刚确定,将AI技术应用于产品在技术上是否具备可行性以及未来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很可能不符合开发支出资本化的条件,存在高估开发支出、低估研发费用的错报风险,审计项目组未充分关注。
改进建议:审计项目组应建议S3公司根据R1项目的研发进程及相关会计政策,判断研究阶段及开发阶段的划分是否合理;若判断已进入开发阶段,结合开发支出资本化的五个条件,合理评估其资本化的具体时点及其恰当性;如存在错报,提出相应审计调整建议。
(2)质疑(第1项审计说明2):S3公司为特定客户提供定制研发设计及产品生产交付一体化的服务,正式生产之前与该项目有关的研发相关支出全部计入研发费用,可能存在高估研发费用、低估成本的错报风险,审计项目组未充分关注。
改进建议:审计项目组应取得并查阅相关定制合同,关注研发成果归属的合同条款,与R2项目研发负责人、销售人员访谈了解交付客户的具体服务内容,向客户函证相关交易,评估S3公司将4月至8月相关项目支出500万元全部计入研发费用的合理性,如必要,提出相应审计调整建议。
(3)质疑(第2项审计说明1):2×23年12月完工入库研发样机3台,其中已出售1台的销售收入不应直接冲减研发费用,存在低估营业收入的错报风险;另外2台研发样机很可能已满足存货确认条件,存在高估研发费用、低估存货的错报风险,审计项目组未予以充分关注。
改进建议:研发样机的销售应确认为销售收入,并根据相关产品的合理利润率结转相应成本,对此错报提出相应审计调整建议;应结合已销售研发样机的情况,评估尚未销售的2台研发样机是否满足存货确认条件,如满足,提出相应审计调整建议。
(4)质疑(第2项审计说明2):质检部人员薪酬是否计入研发费用,取决于其工作内容而非组织架构的归属,将质检部划入研发中心并将其人员薪酬全部计入研发费用,可能存在高估研发费用、低估制造费用的错报风险,审计项目组未充分关注。
改进建议:审计项目组应详细了解质检部人员主要工作内容,检查其工作记录,核实组织架构调整后其工作内容是否仅与研发活动相关,如否,建议根据其实际工作内容在制造费用和研发费用之间合理分摊,如必要,提出相应审计调整建议;并采取进一步特定审计程序,评估是否存在虚增研发费用的舞弊风险并恰当应对。
(1)增值税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将原用于集体福利的固定资产改变用途用于应税项目的,应在改变用途的次月(10月),按照固定资产的净值和适用税率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2)增值税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且价款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的,免征增值税。
(3)
①增值税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A公司2×23年10月应按收到的全部租金120万元计算申报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房产税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对出租房产,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免租期2×23年10月至11月,应按照房产计税余值从价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
(1)企业所得税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滞纳金4万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的罚款30万元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企业间的罚款和违约金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A公司可以在税前扣除的营业外支出为6万元。
(2)企业所得税处理不存在不当之处。
(3)企业所得税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因技术进步原因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制造业企业,采用缩短折旧年限方法计提折旧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折旧年限的60%。机器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缩短后折旧年限最低为6年(10×60%),最多可
税前扣除折旧237.5万元(1500×95%÷6)。
个人所得税处理不存在不当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