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公司出售丙公司股权后,丧失对丙公司的控制权。在甲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丙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即个别财务报表中持有待售资产的金额为2 000万元,选项B、D不当选。在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将丙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即合并财务报表中持有待售资产的金额为6 600万元,持有待售负债的金额为3 000万元,选项A不当选,选项C当选。

甲公司改变长期股权投资的持有意图,拟对外出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甲公司2023年12月31日所得税会计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3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1 200×25%)300
借:资本公积1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400×25%)100
综上所述,选项A、D当选。

持有待售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选项D不当选。

一般借款未指明用途,但该借款用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时,相关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处理,选项A当选。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选项B当选。专门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不考虑资产支出,选项C当选。所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如果分别建造、分别完工的,企业应当区别情况界定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点,选项D不当选。

企业转让自用房地产,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并交纳土地增值税,这部分税金应该从资产处置收益中扣除,选项A当选。根据增值税的相关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选项B当选。耕地占用税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而是直接计入相关费用或者资产成本,选项C当选。企业将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项目,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选项D当选。

理由:甲公司无法参与乙公司财务和经营决策,对乙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及重大影响,故不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另外甲公司购买的乙公司股权是普通股,满足权益工具的定义,甲公司拟长期持有(持股目的不是交易性的),因此,甲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022年1月1日: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1 000
贷:银行存款1 000
2022年12月31日: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500
贷:其他综合收益500
相关会计分录:
2023年1月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7 500
贷:银行存款6 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1 000
——公允价值变动500
借:其他综合收益500
贷:盈余公积5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450
2023年6月30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240
贷:投资收益[(2 000-1 000)×24%]240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120
贷:其他综合收益(500×24%)120
少数股东权益=(28 500+1 000)×20%=5 900(万元)。
商誉=(22 400+9 600)-(28 500+1 000)×80%=8 400(万元)。
甲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的调整或抵销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1 740
贷:投资收益[9 600-(7 500+240+120)]1 740
借:其他综合收益120
贷:投资收益120
借:无形资产1 000
贷:资本公积1 000
借:管理费用(1 000÷5×6/12)100
贷:无形资产100
借:长期股权投资1 920
贷:投资收益[(2 500-100)×80%]1 920
借:实收资本4 000
资本公积(16 000+1 000)17 000
其他综合收益500
盈余公积(800+250)1 050
未分配利润(7 200+2 500-100-2 500×10%)9 350
商誉8 400
贷:长期股权投资(22 400+9 600+1 920)33 920
少数股东权益[(4 000+17 000+500+1 050+9 350)×20%]6 380
借:投资收益1 920
少数股东损益[(2 500-100)×20%]480
年初未分配利润7 200
贷:提取盈余公积250
年末未分配利润9 350
借:合同负债[600-(600÷3×3/12)]550
营业收入(600÷3×3/12)50
贷:无形资产550
研发费用50
乙公司对丙公司投资的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3 000
累计摊销500
贷:无形资产2 500
资产处置损益1 000
乙公司用于增资丙公司的专利技术在乙公司购买日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列报的金额为2 000万元。理由:收购丙公司后,用于增资丙公司的专利技术在乙公司购买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仍由乙公司控制,站在合并财务报表的角度该专利技术未发生处置,故仍应按原账面价值列报。
商誉=3 000-(1 500+3 000)×60%=3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