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
  • A.

    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 B.

    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 C.

    合伙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 D.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题来源:注会《经济法》真题(一)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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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选项A当选。(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非部分)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选项D不当选。选项B、C属于除名退伙的情形,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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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

    合伙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 B.

    合伙企业的债务就是合伙人的债务

  • C.

    合伙企业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 D.

    合伙企业是营利机构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合伙企业作为非法人组织,是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和应诉,选项A不当选。合伙企业的债务与合伙人的债务相互独立,合伙企业的债务最终由普通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合伙人个人的债务,合伙企业并不承担,选项B不当选。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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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或者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选项A、B不当选,选项C当选。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或者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资产的实际价额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股东转让股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存在上述情形的,由转让人承担责任。本题中,丁对甲出资不足不知情,因此丁不承担责任,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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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对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承担清算交收责任的是作为结算参与人的证券公司,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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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以推定形式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

  • A.丙公司在视频会议中口头同意收购丁公司的股份
  • B.甲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向乙公司订购办公用品
  • C.赵某在超市购物时向售货员交付现金
  • D.钱某在公交车上投入硬币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推定形式或者沉默形式。推定形式,指当事人并不直接用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进行意思表示,而是通过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使得他人可以推定其意思表示的形式。沉默形式,指行为人没有以积极的作为进行表示,而是以消极的不作为代替意思表示的形式。在视频会议中口头同意收购属于口头形式,选项A不当选。通过电子邮件订购办公用品属于书面形式,选项B不当选。在超市购物时向售货员交付货币、在公交车上投入硬币等属于推定形式,选项C、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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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甲公司关于“债权人乙公司未就其债权申请强制执行,不能证明甲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主张不成立。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只要债务人的任何一个债权人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未能得到清偿,其每一个债权人均有权提出破产申请,并不要求申请人自己已经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

[要求2]
答案解析:该名律师不能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社会中介机构的派出人员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可以认定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不能担任管理人。
[要求3]
答案解析:

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返还普遍拖欠职工工资情况下获取的工资性收入形成的债权,按照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部分32 000元(4 000×8)作为职工债权清偿;高出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部分288 000元(36 000×8),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要求4]
答案解析:

甲公司对戊公司的债务应作为共益债务清偿。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毁损、灭失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后的,因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导致权利人损害产生的债务,作为共益债务清偿。

[要求5]
答案解析:

①甲公司职工代表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②甲公司职工代表没有表决权。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债务人的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在债权人会议上没有表决权。但如果存在职工劳动债权不能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全额、及时优先受偿,或是在重整程序中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可能影响其清偿、就业利益的重整计划草案等情况下,职工债权人应享有表决权。本题中,甲公司职工劳动债权可以从破产财产中全额清偿,因此甲公司职工代表没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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