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 A、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 B、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 C、业务(1)确认的销项税额为123.85万元
- D、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 E、业务(2)应在高新区预缴增值税

答案解析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业务(1)当月应预缴增值税=(1500-200)÷(1+9%)×2%=23.85(万元)。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按照5%的征收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业务(2)当月应预缴的增值税=30÷(1+5%)×5%=1.43(万元)。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业务(3)当月应预缴的增值税=(4500-1000)÷(1+3%)×3%=101.94(万元)。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业务(4)当月应预缴的增值税=3000÷(1+5%)×5%=142.86(万元)。
业务(1)当月实际申报增值税=1500÷(1+9%)×9%-23.85-200÷(1+9%)×9%=83.49(万元);
业务(2)当月实际申报增值税=30÷(1+5%)×5%-1.43=0(万元);
业务(3)当月实际申报增值税=(4500-1000)÷(1+3%)×3%-101.94=0(万元);
业务(4)当月实际申报增值税=3000÷(1+5%)×5%-142.86=0(万元);
甲公司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实际申报缴纳的增值税=83.49(万元)。
选项A,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选项B,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拓展练习
选项C,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选项A,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选项C,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销项税额=48÷(1+9%)×9%=3.96(万元)。

(1)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2)该酒店上述业务应预缴增值税=(5000-2300)÷(1+9%)×5%=123.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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