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某生产企业(具有出口经营权)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2月从国内采购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10万元、增值税税额105.3万元;当月国内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出口自产货物取得收入折合人民币690万元。已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出口退税率为10%,月初无留抵税额,相关发票均已在当月抵扣。则下列关于该企业增值税的税务处理中,说法正确的是(  )。
  • A.应缴纳增值税19.5万元,免抵增值税额为69万元
  • B.应退增值税65.1万元,免抵增值税额为0
  • C.应退增值税69万元,免抵增值税额为0
  • D.应退增值税65.1万元,免抵增值税额为3.9万元
本题来源:2024年税务师《税法(Ⅰ)》第二次万人模考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90×(13%-10%)=20.7(万元),当期应纳增值税=150×13%-(105.3-20.7)=-65.1(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690×10%=69(万元),69万元>65.1万元,则当期应退税额为65.1万元,当期免抵税额=69-65.1=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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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税法基本原理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国家的征税依据是政治权利,而非财产权利
  • B.税收法律主义属于税法基本原则,包括课税要素法定原则、课税要素明确原则和保证课税权实现原则
  • C.纳税人的经营或财产情况发生变化是税收法律关系消灭的原因之一
  • D.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即是课税对象,计税依据是课税对象“量”的表现,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代表征税的广度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国家的征税依据是政治权力,而非财产权利。选项B,税收法律主义属于税法基本原则,包括课税要素法定原则、课税要素明确原则和依法稽征原则。选项C,纳税人的经营或财产情况发生变化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变更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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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甲集成电路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6月提供集成电路设计服务取得含税销售收入3710万元。当月购进办公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5万元,发生电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6万元(其中职工食堂耗用20%,生产办公耗用80%);外购芯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60万元。已知上期末无加计抵减额余额,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为一般纳税人开具。则甲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是(  )万元。
  • A.13.77
  • B.37.77
  • C.39.37
  • D.38.84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抵减前的应纳增值税税额=3710÷(1+6%)×6%-(45×13%+46×13%×80%+160)=39.37(万元)。企业外购芯片对应的进项税额,以及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45×13%+46×13%×80%)×15%=1.60(万元),当期应纳税额=39.37-1.60=37.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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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某烟草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月购进已税烟丝400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W企业加工甲类卷烟300箱。W企业按每箱0.1万元收取加工费(不含增值税),当月全部加工完成后由烟草公司收回,烟草公司以4万元/箱的价格将300箱卷烟全部销售出去。计算烟草公司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 A.

    119

  • B.

    130

  • C.

    676.5

  • D.

    557.5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对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卷烟实行从价从量复合计税,故:组成计税价格=(400+300×0.1+300×150÷10000)÷(1-56%)=987.5(万元),W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987.5×56%+300×150÷10000=557.5(万元)。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要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因而:烟草公司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4×300×56%+300×150÷10000-557.5=1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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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消费税的纳税期限,说法正确的是(  )。
  • A.纳税人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 B.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5日内缴纳税款
  • C.纳税人以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预缴税款
  • D.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省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C,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选项B,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选项D,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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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金融商品转让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年末时出现负差的,考虑市场经济不稳定等因素,最多可以结转一个会计年度
  • B.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或者先进先出法进行核算,选择后24个月内不得变更
  • C.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为买入价
  • D.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按规定确定的买入价,高于该单位取得限售股的实际成本价的,以实际成本价为买入价计算缴纳增值税
  • E.纳税人无偿转让股票时,转出方以该股票的买入价为卖出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案解析
答案: C,E
答案解析:选项A,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选项B,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选项D,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按照规定确定的买入价,低于该单位取得限售股的实际成本价的,以实际成本价为买入价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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