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甲化工厂是环境保护税纳税人,该厂仅有1个污水排放口且直接向河流排放污水,已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检测数据显示,该排放口2024年2月共排放污水3万立方米,应税污染物为总铅,浓度为总铅0.6mg/L。已知该厂所在省的水污染物税率为3.6元/污染当量,总铅的污染当量值为0.025千克。该化工厂2月份应缴纳环境保护税( )元。
已知污水排放量,应先进行换算,得出应税污染物的排放数量。总铅污染当量数=污水排放总量×浓度值÷当量值=30000000×0.6÷1000000÷0.025=720,应纳税额=720×3.6=2592(元)。
某食品加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8月发生以下业务:
(1)将成本为600万元的产品80%对外销售,取得含税价款1000万元;另外20%的产品作为股利发放给股东。
(2)购入生产原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税额51万元。
(3)购进一辆小汽车作为销售部门公用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上注明税额3.4万元。
(4)在某市购入3间房屋作为当地办事处工作用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为450万元。
(5)支付某广告公司广告设计费,取得该广告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为5万元。
(6)上月购进的用于直接销售的免税农产品(未纳入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因保管不善发生损失,已知产品的账面成本为1.15万元(含运费0.15万元,从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产品上月已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已知: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将20%的产品作为股利发给股东,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该企业当月销项税额=1000÷80%÷(1+13%)×13%=143.81(万元)。
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其进项税额可一次性抵扣。因此业务(4)可抵扣的进项税额=450×9%=40.5(万元)。
购进的免税农产品的价格中有9%计算进项税额抵扣,91%计入成本。因此免税农产品转出时要先除以91%还原成买价后再转出。当月进项税额转出=(1.15-0.15)÷(1-9%)×9%+0.15×9%=0.11(万元)。
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51+3.4+40.5+5×6%-0.11=95.09(万元),当月应纳的增值税=143.81-95.09=48.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