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甲驾驶大型载货汽车在工地倒车时,未按驾驶要求仔细观察四周情况,将站在车后的乙撞倒,致乙重伤。法院判决甲构成犯罪。根据犯罪构成理论,甲构成犯罪的主观方面是(  )。
  • A.直接故意
  • B.疏忽大意的过失
  • C.过于自信的过失
  • D.间接故意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甲未按照要求仔细观察四周情况因而导致乙受重伤的结果,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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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3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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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甲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又犯罪,下列关于甲是否构成累犯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若后罪是交通肇事罪,可能构成累犯
  • B.若犯后罪时不满18周岁,可能构成累犯
  • C.若后罪应当被判处拘役,可能构成累犯
  • D.若后罪在前罪刑罚执行完后5年内发生,可能构成累犯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

(1)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选项A错误;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都必须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选项C错误;

(3)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选项D正确;

(4)累犯不适用于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选项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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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下列涉税犯罪中,犯罪主体只能是纳税人的是(  )。
  • A.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B.逃税罪
  • C.逃避追缴欠税罪
  • D.抗税罪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逃避追缴欠税罪的犯罪主体是纳税人;逃税罪的犯罪主体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抗税罪的纳税主体是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主体是任何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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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刑法》规定,下列犯罪中不得假释的有(  )。

  • A.乙,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 B.丁,因间谍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 C.甲,系累犯
  • D.戊,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 E.丙,因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答案解析
答案: A,C,E
答案解析: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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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甲公司不能清偿乙公司的到期债务且丧失清偿能力,甲、乙公司均有意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根据《破产法》规定,下列关于破产申请及受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乙公司可以提出和解申请
  • B.乙公司提出破产申请,甲公司可以对其申请提出异议
  • C.若法院经审查发现甲公司存在转移财产行为,且为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则应裁定不予受理
  • D.乙公司不能提出重整申请
  • E.乙公司提出破产申请,在法院受理前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答案解析
答案: B,C,E
答案解析:

选项A,债务人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权人无权提出和解申请。

选项D,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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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1986年3月10日,刘沧海(被继承人)与葛丽娟登记结婚。1994年4月12日,刘沧海与葛丽娟从某医院抱养刘欣颖,医院为刘欣颖开具出生证明。嗣后,刘沧海与葛丽娟为刘欣颖办理收养和户籍登记。2000年7月,刘沧海与葛丽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年9月,法院判决刘沧海与葛丽娟离婚,将原夫妻共同财产中位于甲区海港路3号的房屋判归葛丽娟所有。刘欣颖由葛丽娟抚养并独自承担抚育费。2002年2月,刘沧海与何燕结婚,次年生子刘小涛。2016年10月4日,刘沧海因交通事故死亡,刘沧海之父已于2016年5月死亡,母亲季海霞由刘沧海胞弟刘沧山照料生活。

2017年7月,刘欣颖以何燕、刘小涛、季海霞为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依法继承刘沧海遗产,法院表明刘沧海名下财产两项1)甲区海港路3号房屋一套(刘沧海与葛丽娟离婚后未办理房产变更登记);(2)乙区理想路123号房屋一套,该房屋于2007年5月购买。另外查明,何名下婚后存款80万元、交通事故赔偿款23万元、抚恤金5万元。

2017年8月23日,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季海霞行为能力进行鉴定,鉴定季海霞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选项A亲属,是指因婚姻、血缘或者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刘欣颖与何燕之间未形成抚养关系,不构成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属于近亲属。

选项B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本题中,刘欣颖属于收养的子女,不属于非婚生子女。

选项CE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产生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

选项D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本题中,刘欣颖与刘小涛属于养姐弟关系。

[要求2]
答案解析:

选项A、B、E,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指定的遗产管理人死亡、终止、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存在其他无法继续履行遗产管理职责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本人的申请另行指定遗产管理人。故可得知遗产管理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选项C,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葛丽娟作为刘沧海前妻,并不属于该遗产继承的利害关系人。

选项D,遗产管理人有权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要求3]
答案解析:

选项A、B,乙区理想路123号房屋(为何燕与刘沧海婚后购买)与婚后存款8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本题中,理想路1/2产权和40万元存款属于刘沧海遗产。

选项C、E,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交通事故赔偿款与抚恤金均产生于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

选项D,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本题中,法院判决生效时,葛丽娟即取得了甲区海港路3号房屋的所有权,不属于刘沧海的遗产。

[要求4]
答案解析: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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