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违反(0.5分)。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全所范围内设计、实施和运行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0.5分)。
(2)违反(0.5分)。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应当对质量管理体系承担最终责任(0.5分)。
(3)不违反(1分)。
(4)违反(0.5分)。在意见分歧得到解决前,不得签署审计报告(0.5分)。
(5)不违反(1分)。




(1)不恰当(0.5分)。注册会计师应当前往该西部城市对该新建仓库的存货实施监盘程序,或安排其他注册会计师对该新增仓库的存货代为实施监盘程序(0.5分)。
(2)不恰当(0.5分)。注册会计师应当查明原因,并考虑错误的潜在范围和重大程度/可以要求被审计单位重新盘点(0.5分)。
(3)不恰当(0.5分)。注册会计应尽可能避免让被审计单位事先了解将监盘地点和抽盘项目(0.5分)。
(4)不恰当(0.5分)。注册会计师还应对第三方保管的S产品的存货状况进行函证(0.5分)。
(5)不恰当(0.5分)。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充分了解专家的专长领域(0.5分)。

事项序号 | 是否违反 (违反/不违反) | 理由 |
(1) | 违反(0.5分) | 报价水平过低,可能因自身利益对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原则产生不利影响(0.5分) |
(2) | 违反(0.5分) | 乙公司在审计客户甲公司中拥有控制性权益,并且甲公司对乙公司重要,审计项目团队成员主要近亲属在关联实体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将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0.5分) |
(3) | 违反(0.5分) | 项目团队成员的其他近亲属属于能够影响甲公司会计记录和财务报表的特定员工,将因自身利益、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0.5分) |
(4) | 违反(0.5分) |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上市公司招聘高级管理人员,寻找候选人的服务。将因自身利益、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0.5分) |
(5) | 违反(0.5分) | 代理关联实体的产品形成密切的商业关系,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介入此类商业关系/属于审计准则禁止的商业关系(0.5分) |
(6) | 违反(0.5分) | 前任项目合伙人在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之前应冷却两年,否则因自我评价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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