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保证合同属性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保证合同属于单务合同
  • B.保证合同属于无偿合同
  • C.保证合同属于诺成合同
  • D.保证合同属于从合同
本题来源: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真题(2024)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保证合同属于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诺成合同、从合同,选项 A、B、C、D 均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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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 是(  )。
  • A.解除权的行使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 B.负担行为产生债法上的法律效果
  • C.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的当事人不可以自由选择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 D.主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不影响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性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1)解除权的行使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选项 A 不当选。(2)不要式民事法律 行为是指法律不要求采取特定形式,当事人自由选择形式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选项 C 不当 选。(3)从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附于主民事法律行为,主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则从民事法律行为也不能生效,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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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公司与其股东之间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B.在有限责任制度下,股东个人的财富状况与公司的风险存在直接关联
  • C.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对公司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D.公司拥有独立于股东的主体资格,有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以其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选项 A 不当选。(2)在有限责任制度下,股东个人的财富状况与公司的风险没有直接关联,选项 B 不当选。(3)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选项 C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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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预受要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预受要约是股东在收购期内同意接受收购要约的一种特殊承诺
  • B.在要约收购期间,即便股东未撤回预受,亦可转让预受要约的股票
  • C.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 3 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
  • D.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收购人应当每周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已预受收购要约的股份数量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1)预受是指被收购公司股东同意接受要约的初步意思表示,在要约收购期限内不可撤回之前不构成承诺,选项 A 不当选。(2)在要约收购期间,如果该股东未撤回预受,则不得转让其预受要约的股份,选项 B 不当选。(3)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收购人应当每日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已预受收购要约的股份数量,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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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关于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第 3 条规定:“缔约一方投资者在缔约另一方境内的投资所享受的待遇,不应低于同缔约另一方订有同类协定的第三国投资者的投资所享受的待遇。”该条规定所体现的待遇是(  )。
  • A.最惠国待遇
  • B.国民待遇
  • C.公平公正待遇
  • D.最低限度待遇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给惠国)给予另一国(受惠国)的个人、企业、商品等的待遇不低于给惠国给予任何第三国(最惠国)的相应待遇,选项 A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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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2021 年 9 月 14 日,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9 月 28 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 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下列事实:

(1)2017 年 5 月,甲公司股东李某在公司高管王某协助下,抽逃出资 40 万 元。管理人起诉要求李某和王某承担返还抽逃出资的责任。李某和王某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提出抗辩。 

(2)2021 年 6 月,甲公司将总价值 140 万元的 5 台工程机械抵押给乙银行,担保借款本息总计 123 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3)2021 年 8 月底,甲公司销售一批价值 100 万元的产品给丙公司,约定丙公司付清价款之前甲公司保留所有权。9 月 5 日,甲公司按约交付产品。人 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该合同。丙公司得知甲公司 进入破产程序后,拒绝支付剩余的 20 万元货款。了解到该批产品仍在丙公司处,管理人主张取回该批产品。 

(4)自 2020 年 3 月起,甲公司一直拖欠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甲公司工会要求代表职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5)管理人将债权登记表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时,债权人赵某对债权登记表中记载的丁公司 300 万元的债权表示异议,但管理人对此不予解释和调整。 赵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李某和王某关于返还抽逃出资的义务“已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不能成立。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管理人代表债务人提起诉讼,主张返还抽逃出资的本息,出资人以违反出资义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要求2]
答案解析:甲公司抵押给乙银行的 5 台工程机械属于债务人财产。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 人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特定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
[要求3]
答案解析:管理人不能取回销售给丙公司的产品。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所有权保留买卖 中,出卖人破产时,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买受人未依约支付价款给出卖人造成损害,出 卖人的管理人依法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 75% 以上的除外。在本题中,买受人已经支付 80% 的价款,故管理人不能取回销售给丙公司的产 品。
[要求4]
答案解析:甲公司拖欠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无需进行债权申报。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属于职工劳动债权,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要求5]
答案解析:赵某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该诉讼应当将被异议债权人即丁公司列为被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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