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纳税人发生的下列应税行为中,按“生活服务”计征增值税的是(   )。
  • A.银行兑换货币
  • B.物流公司收派快件
  • C.餐馆销售外卖食品
  • D.专业机构提供鉴证服务
本题来源:注会《税法》真题(二)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银行提供的货币兑换服务,按照“金融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计征增值税,选项 A 不当选。物流公司提供的收派服务,按照“现代服务——物流辅助服务”计征增值税,选项B 不当选。餐馆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生活服务——餐饮服务”计征增值税,选项 C 当选。专业机构提供的鉴证服务,按照“现代服务——鉴证咨询服务”计征增值税,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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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产品中,暂缓征收消费税的是(   )。
  • A.甲醇汽油
  • B.乙醇汽油
  • C.生物柴油
  • D.航空煤油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 7 个子目。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选项 ABC 不当选,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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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房产税纳税义务人的表述中,符合税法规定的是(   )。
  • A.房产融资租赁的,其纳税义务人为出租人
  • B.商铺出典的,其纳税义务人为商铺产权所有人
  • C.办公楼抵押的,其纳税义务人为办公楼抵押权人
  • D.厂房出租免租金期间,其纳税义务人为厂房产权所有人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融资租赁的房产,其房产税纳税义务人为承租人,选项 A 不当选。房屋产权出典的,其房产税纳税义务人为承典人,选项 B 不当选。房产抵押的,其房产税纳税义务人为产权所有人,即抵押人,选项 C 不当选。房产免租期间,其房产税纳税义务人为产权所有人,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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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下列申请人从中国取得的所得为股息时,可不根据规定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直接判定申请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1)缔约对方政府(选项 A 当选)。(2)缔约对方居民且在缔约对方上市的公司(选项 D 当选)。(3)缔约对方居民个人(选项 B 当选)。(4)申请人被第(1)~(3)项中的一人或多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100% 股份,且间接持有股份情形下的中间层为中国居民或缔约对方居民。代理人或指定收款人等不属于“受益所有人”,选项 C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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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组合题]

位于市区的某电脑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电脑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2023 年 3 月经营业务如下:

(1)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 A 型电脑 2 000 台,不含增值税价格 0.5 万元 / 台,因数量大,给予买方 20% 的价格折扣,货款已收讫,并按规定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2)采用赊销方式销售 B 型电脑 5 000 台,不含增值税价格 0.5 万元 / 台,签订的书面合同中未约定收款日期,电脑已发出。 

(3)将 C 型电脑的境外经销权转让给境外某公司,取得价款 200 万元,该经销权完全在境外使用。 

(4)为客户提供技术开发服务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开具的同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上分别注明价款 1 000 万元和 159 万元。

(5)购买电脑配件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 1 500 万元、税额 195 万元。该批配件入库后因管理不善毁损 10%、用于职工福利发放 10%。 

(6)进口铅蓄电池一批,关税计税价格为96万元,该批电池已报关,取得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7)在市区购入占地 2 000 平方米的一处厂房,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不含税价款 1 200 万元、税额 60 万元,已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8)上月购进配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异常凭证,已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60 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进口铅蓄电池关税税率 10%,铅蓄电池消费税税率 4%,当地契税税率为 3%、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 20 元 / 平方米,上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无借方余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业务(1)的销项税额 =2 000×0.5×(1-20%)×13%=104(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业务(2)需要缴纳增值税。

理由: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书面合同未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要求3]
答案解析:

业务(3)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理由:境内的纳税人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经销权(非技术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

[要求4]
答案解析:

业务(4)免征增值税。

理由:纳税人提供技术开发服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价款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的,免征增值税。

[要求5]
答案解析:

业务(5)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195×(1-20%)=156(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

业务(6)应缴纳的关税 =96×10%=9.6(万元)

应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96+9.6)÷(1-4%)×13%=14.3(万元)

应缴纳的进口环节消费税 =(96+9.6)÷(1-4%)×4%=4.4(万元)

[要求7]
答案解析:

业务(7)应缴纳的契税 =1 200×3%=36(万元)

2023 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2 000×20×9÷12÷10 000=3(万元)

[要求8]
答案解析:3 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156+14.3-60=110.3(万元)
[要求9]
答案解析:3 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104+5 000×0.5×13%-110.3=318.7(万元)
[要求10]
答案解析:

3 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318.7×7%=22.31(万元)

3 月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318.7×3%=9.56(万元)

3 月应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 =318.7×2%=6.37(万元)

或者:3 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 =318.7×(7%+3%+2%)=38.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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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2 年度该企业自行计算的会计利润为 20 980 万元,企业已预缴企业所得税 1 360 万元。

2023 年 3 月该企业进行 2022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聘请了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发现如下事项:

(1)3 月收到上年度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确认营业收入 1 000 万元,已缴纳增值税,未对其成本费用进行单独核算。企业拟将其确认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2)4 月转让公寓一栋,取得含增值税收入 5 000 万元,企业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另按规定缴纳转让环节其他税费 12 万元。该公寓购于 2014 年 12 月,购房发票上注明金额 3 500 万元,已缴纳契税。企业自行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6.43 万元。

(3)8 月购进一批汽车零部件尚未领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400 万元,增值税 52 万元。企业拟选择将其在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12 月购入一栋不含增值税售价 4 000 万元的闲置厂房,因该厂房尚未办理权属登记,企业未计算缴纳房产税。

(5)12 月发现有一笔发生于 2016 年的实际资产损失 50 万元未在当年扣除,拟向税务机关申报确认损失并于 2022 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6)12 月向甲公司赊销一批汽车,合同约定不含增值税售价 800 万元,增值税104 万元。企业将该应收账款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月末双方达成重组协议,甲公司以一批汽车配件偿还该欠款,甲公司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配件价款 750 万元,增值税 97.5 万元,该批配件的实际成本 650 万元。重组当日,该笔应收账款的公允价值为 904 万元。企业 会计处理为:

  借:库存商品   8 06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75 000    

       贷:应收账款   9 040 000

(7)全年投入 8 900 万元研发费用进行自主研发,相关明细如下:

(8)成本费用中含实际支付的合理工资、薪金 3 550 万元,其中含接受劳务派遣用工,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 550 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 6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 420 万元;为高级技术人员购买商业健康险,支付保险费 100 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当地契税税率为 3%,各扣除项目均在汇算清缴期取得有效凭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不正确。

理由:企业未对取得的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不能将其取得的新能 源汽车财政补贴作为不征税收入。

[要求2]
答案解析:

转让旧房应缴纳增值税 =(5 000-3 500)÷(1+5%)×5%=71.43(万元) 

取得旧房时已纳契税 =3 500×3%=105(万元) 

可扣除的项目金额 =3 500×(1+5%×7)+105+12=4 842(万元) 

增值额 =5 000-71.43-4 842=86.57(万元) 

增值率 =86.57÷4 842×100%=1.79%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86.57×30%=25.97(万元)

业务(2)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25.97-6.43=19.54(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企业处理不正确。

理由:企业于 2022 年 8 月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 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零部件是企业存货,不属于固定资产,因而企业处理不正确。

[要求4]
答案解析:

企业房产税处理正确。

理由: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 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该厂房尚未办理权属登记,无须缴纳房产税。

[要求5]
答案解析:

企业申报确认损失处理不正确。

理由: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的,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5年。本题企业的实际资产损失发生于 2016 年,至 2022 年已超过 5年。

[要求6]
答案解析:

业务(6)企业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 =904-(750+97.5)=56.5(万元),故业务(6)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56.5 万元。

汽车配件应确认的计税基础为 750 万元。

[要求7]
答案解析:

其他相关费用扣除限额=(2000+1000+3800+1300)÷(1-10%)×10%=900(万元)

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为8900万元。

业务(7)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900万元。

[要求8]
答案解析:

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不能作为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

理由: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

可税前列支的工资、薪金 =3 550-550=3 000(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 =3 000×14%=42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650-420=23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 =3 000×8%=24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420-240=180(万元)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00 万元。

业务(8)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30+180+100=510(万元)

[要求9]
答案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 =20 980-19.54-56.5-8 900+510=12 513.96(万元) 

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12 513.96×15%-1 360=517.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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