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 A 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中与函证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 A 注册会计师对甲公司年内已注销的某人民币银行账户实施函证,银行表示无法就已注销账户回函。A 注册会计师检查了该账户的注销证明原件, 核对了亲自从中国人民银行获取的《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中的相关信息,结果满意。
(2) 在实施应收账款函证程序时,A 注册会计师将财务人员在发函信封上填写 的客户地址与销售部门提供的客户清单中的地址进行核对后,亲自将询证函交予快递公司发出。
(3) 甲公司根据销售合同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客户乙公司回函确认金额小于函证金额,甲公司管理层解释系期末发出商品在途所致。A 注册会计师检查了合同、出库单以及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并与乙公司财务人员电话确认了相关信息,结果满意。
(4) A 注册会计师对应收账款余额实施了函证程序,有 15 家客户未回函。A 注册会计师对其中 14 家实施了替代程序,结果满意;对剩余一家的应收账款余额,因其小于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A 注册会计师不再实施替代程序。
(5) 甲公司未对货到票未到的原材料进行暂估。A 注册会计师从应付账款明细账中选取 90% 的供应商实施函证程序,要求供应商在询证函中填列余额信息。
(1)恰当(1 分)。
(2)不恰当(0.5 分)。客户清单属于内部信息 / 客户清单并不是用以验证发函地址准确性的适当证据 / 应当通过合同、公开网站等来源核对地址(1 分)。
(3)恰当(1 分)。
(4)不恰当(0.5 分)。应对所有未回函的余额实施替代程序(0.75 分)。
(5)不恰当(0.5 分)。应从供应商清单中选取函证对象 / 从应付账款明细账中选取函证对象不足以应对低估风险(0.75 分)。

上市公司甲公司是 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XYZ 公司和 ABC 会计师事务所处于同一网络。审计项目组在甲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 项目合伙人 A 注册会计师曾负责审计甲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5 年度财务报表,之后调离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担任乙公司 2016 年度至 2017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乙公司是甲公司不重要的子公司。
(2) 审计项目组成员 B 注册会计师的父亲在丙公司持有重大经济利益。丙公司为甲公司不重要的联营企业,不是 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3) 审计项目组成员C曾担任甲公司成本会计,2018 年 5 月离职加入 ABC 会 计师事务所,同年 10 月加入甲公司审计项目组,负责审计固定资产。
(4) 甲公司聘请 XYZ 公司提供人力资源系统的设计和实施服务,该系统包括考勤管理和薪酬计算等功能。
(5) 甲公司是丁公司的重要联营企业。2018 年 8 月,XYZ 公司接受丁公司委托对其拟投资的标的公司进行评估,作为定价参考。丁公司不是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6) 甲公司研发的新型电动汽车于 2018 年 12 月上市。甲公司在 ABC 会计师事务所年会上为其员工举办了专场试驾活动,并宣布事务所员工可以按照甲公司给其同类大客户的优惠价格购车。
事项 序号 | 是否违反 (违反 /不违反) | 理由 |
(1) | 不违反(0.5 分) | A 注册会计师不是甲公司2016 年度及2017关键审计合伙人/2016 年度及2017年度不计入甲公司五年连续任期年度关键审计合伙人(0.5 分) |
(2) | 违反(0.5 分) | 甲公司对丙公司有重大影响,且项目组成员 B的父亲在丙公司持有重大经济利益,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0.5 分) |
(3) | 违反(0.5 分) | C 在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曾担任甲公司的特定员工 / 财务人员,因自身利益、自我评价或密切关系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0.5 分) |
(4) | 违反(0.5 分) | 人力资源系统包括薪酬计算功能,生成的信息对甲公司会计记录或财务报表影响重大 / 构成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因自我评价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0.5分) |
(5) | 不违反(0.5 分) | 对丁公司投资标的的评估结果不会对甲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构成实施审计程序的对象,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0.5 分) |
(6) | 违反(0.5 分) | 该试驾活动被视为 ABC 会计师事务所向其员工推销甲公司产品/属于禁止的商业关系,将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0.5 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