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星美公司是上市公司,股本总额 10 亿元,控股股东晨亮集团持有该公司 53% 的股份。星美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2.8 亿元。 2019 年 1 月 21 日,星美公司制订了优先股发行方案草案,计划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筹资 1.5 亿元,第一年采取 5% 的固定股息率,第二年起股息率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在 3% 至 6% 之间浮动。该方案未获董事会表决通过。  2020 年 3 月 26 日,为整合行业资源,星美公司拟购买海蓝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河瀚公司的全部股权。此前经双方审计报告确认,河瀚公司与星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比为 51%,营业收入比为 21%,资产净额比为 44%。  2021 年 6 月,星美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豪鑫公司拟收购星美公司部分股份, 并提出挽救星美公司的重组方案。该重组方案主要涉及星美公司出售部分资产以及豪鑫公司受让晨亮集团持有的星美公司 33% 的股份等事宜。  2021 年 6 月 16 日,星美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部分资产出售方案。持股 0.1% 的自然人股东张某在表决时投了反对票,并在会后以此为由请求星美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星美公司拒绝。  相关材料初稿显示:豪鑫公司拟免于以要约收购的方式受让晨亮集团持有的星美公司 33% 的股份,且承诺 1 年内不转让其在星美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如不符合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规定,豪鑫公司拟向星美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其部分股份的要约。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星美公司优先股发行方案草案中确定的筹资 1.5 亿元的计划,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要求2]

星美公司优先股发行方案草案中确定的股息率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要求3]

星美公司购买海蓝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河瀚公司的全部股权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说明理由。

[要求4]

星美公司拒绝张某的股份回购请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要求5]

相关材料初稿中的豪鑫公司“承诺 1 年内不转让其在星美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内容,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要求6]

豪鑫公司拟向星美公司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股份收购要约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星美公司优先股发行方案草案中确定的筹资 1.5 亿元的计划,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0.5 分)。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的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 50%,已回购、转换的优先股不纳入计算。星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筹资 1.5 亿元,超过了发行前净资产的 50%(2.8 亿元 ×50%=1.4 亿元,1.5 亿元> 1.4 亿元)(2.5 分)

[要求2]
答案解析:

星美公司优先股发行方案草案中确定的股息率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0.5 分)。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优先股必须采取固定股息率,星美公司第二年起采用浮动股息率不符合规定(1.5 分)

[要求3]
答案解析:

星美公司购买海蓝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河瀚公司的全部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0.5 分)。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 以上的即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河瀚公司与星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比为 51%,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 分)

[要求4]
答案解析:

星美公司拒绝张某的股份回购请求符合法律规定(0.5 分)。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在本案中, 星美公司为上市公司,2021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事项为资产出售,而非合并、分立,故张某不能请求公司回购其股份(2 分)

[要求5]
答案解析:

相关材料初稿中的豪鑫公司承诺 1 年内不转让其在星美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内容,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0.5 分)。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若要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其所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应取得该公司股东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 3 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2 分)

[要求6]
答案解析:

豪鑫公司拟向星美公司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股份收购要约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0.5 分)。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超过 30% 的,超过 30% 的部分,应当改以要约方式进行。但如果符合免于发出要约规定,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符合前述规定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履行其收购协议。不符合前述规定情形的,在履行其收购协议前, 应当发出全面要约(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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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1年《经济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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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意思表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也称对话的意思表示
  • B.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 C.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 D.沉默只在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可视为意思表示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分为对话的意思表示和非对话的意思表示,选项 A 不当选。以 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选项 C 不当选。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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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出国访学的甲回国后,发现邻居乙的房屋外墙摇摇欲坠,随时可能倒向自己的房屋,更发现乙存在擅自入住自己房屋、在自己房屋门口随意倾倒垃圾、毁坏自己房屋门窗等不当行为,遂向乙提出若干请求。根据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规 定,下列请求权中,适用诉讼时效的是(  )。
  • A.请求乙加固其随时可能倒塌的房屋外墙
  • B.请求乙返还房屋
  • C.请求乙停止在自己房屋门口倾倒垃圾
  • D.请求乙赔偿毁坏的门窗损失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适用诉讼时效,选项 A、C 不当选。不动产 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不适用诉讼时效,选项 B 不当选。财产损失赔偿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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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集主体是(  )。
  • A.债权额占债权总额 1/4 以上的债权人
  • B.人民法院
  • C.债权人委员会
  • D.管理人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 15 日内召开。选 项 B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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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下列票据行为人中,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规定将导致票据无效的 是(  )。
  • A.承兑人
  • B.背书人
  • C.出票人
  • D.保证人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根据《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票据无效,选项 C 当选。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签章的效力,选项 A、B、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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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涉嫌垄断行为的经营者在被调查期间可以提出承诺,承诺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行为影响;但对特定类型的垄断行为,反垄断执法机构不接受经营者提出的承诺。下列各项中,属于此类型的垄断行为有(  )。
  • A.涉嫌采用新技术的横向垄断协议
  • B.涉嫌固定价格的横向垄断协议
  • C.涉嫌分割原材料采购市场的横向垄断协议
  • D.涉嫌限制商品销售数量的横向垄断协议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在两种情形下,反垄断执法机构不接受经营者提出承诺:(1)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涉嫌垄断行为调查核实后,认为构成违法垄断行为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不再接受经营者提出承诺。(2)涉嫌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等三类严重限制竞争的横向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不应接受经营者提出承诺,选项 B、C、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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