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涉外经济法律制度是调整涉外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B.一国的涉外经济法律制度属于其国内法
  • C.一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或多边国际条约、协定,对其涉外经济法律制度有重要影响
  • D.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和对外投资法律制度同属涉外投资法律制度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选项 A、B、C、D 表述无误,均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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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1年《经济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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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纪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产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 B.行纪人未完成全部委托事务的,不得请求报酬
  • C.行纪人以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货物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
  • D.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委托人直接享有该合同的权利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产生的费用,由行纪人承担,选项 A 不当选。行纪人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选项 B 不当选。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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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对外直接投资的表述中,正确的 是(  )。
  • A.我国境内投资者对外直接投资不属于国际直接投资
  • B.我国境内投资者对外直接投资不适用我国国内法
  • C.对外直接投资区别于对外间接投资的核心特征是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无经营管理控制权
  • D.我国按照对外直接投资的不同情形,实行核准或备案管理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对外直接投资与外商直接投资从性质上说均属国际直接投资,选项 A 不当选。中国境内投资者对外直接投资,作为投资者的母国,中国国内法中的相关规定当然要予以适用,选项 B 不当选。同外商直接投资一样,对外直接投资也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控制权相联系,这是其区别于对外间接投资的核心特征,选项 C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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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东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等材料,可以委托特定的机构进行。下列主体中,属于该特定机构的有(  )。
  • A.会计师事务所
  • B.律师事务所
  • C.税务机关
  • D.检察院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股东依法查阅公司材料时,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 选项 A、B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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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外商投资中,外国投资者或者境内相关当事人应当在实施投资前主动向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申报的有(  )。
  • A.投资军工配套领域
  • B.在军事设施周边地域投资
  • C.在军工设施周边地域投资
  • D.投资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并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下列范围内的外商投资,外国投资者或者境内相关当事人应当在实施投资前主动向工作机制办公室申报:(1)投资军工、军工配套等关系国防安全的领域,以及在军事设施和军工设施周边地域投资,选项 A、B、C 当选。(2)投资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 和资源、重大装备制造、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运输服务、重要文化产品与服务、重要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产品与服务、重要金融服务、关键技术以及其他重要领域,并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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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2021 年 1 月 5 日,赵某向钱某表示希望借款 100 万元。钱某同意借款,但要求先扣除 5 万元利息,并且须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与保证担保。赵某愿以自有房屋 A 提供抵押,朋友孙某则愿提供保证。1 月 11 日,赵某与钱某签订书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 100 万元,借期 6 个月,年利率 10%,届期一次性偿还。同日,孙某与钱某签订书面保证合同,约定孙某就赵某届期未能偿还的全部借款本息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同时,赵某与钱某就房屋 A 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次日,钱某扣除 5 万元利息后,向赵某汇款 95 万元。1 月 15 日,赵某与钱某就房屋 A 办理抵押登记。 

2021 年 5 月 25 日,赵某欲将房屋以市价卖与李某,并将此事通知钱某,钱某未作回复。2021 年 6 月 2 日,赵某与李某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并于当日办理过户登记。 

赵某届期未能偿还钱某借款。钱某要求就房屋 A 实现抵押权,遭李某拒绝。钱某转而要求保证人孙某承担保证责任,孙某以享有先诉抗辩权为由予以拒绝。 经赵某劝说,孙某同意承担保证责任,但在计算作为保证责任范围的本息金额 时,各方发生分歧。分歧解决后,孙某将所有欠款偿还给钱某。事后,孙某向李某追偿,遭李某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钱某与赵某之间的借款合同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成立(0.5 分)。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2.5 分)

[要求2]
答案解析:

钱某对赵某出售房屋之通知未作回复不影响李某取得房屋 A 所有权(0.5 分)。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抵押人有权转让抵押物所有权,不必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本题中赵某与李某已就房屋 A 办理 过户登记,故李某已取得房屋 A 所有权(2.5 分)

[要求3]
答案解析:

钱某有权就房屋 A 实现抵押权(0.5 分)。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抵押权的存续不会因为抵押财产转让而受影响(2.5 分)

[要求4]
答案解析:

先诉抗辩权是指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 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1 分)。孙某享有先诉抗辩权(0.5 分)。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 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未作约定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责任人享有先诉抗辩权(1.5 分)

[要求5]
答案解析:

孙某须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是 99.75 万元(0.5 分)。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实 际借款数额为 95 万元,该笔借款年利率为 10%,故实际借款本息为 95+95×10%×6÷12=99.75 万元(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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