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公司向 B 公司购买一批货物,为支付货款,A 公司向 B 公司 签发一张以甲银行为承兑人的纸质银行承兑汇票,并在买卖合同中约定:“A 公 司向 B 公司签发的汇票不得转让”。甲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上签章。B 公司收到汇票后,为支付装修款将其背书转让给 C 公司,并在汇票上注明“不得转让”。C 公司为支付房租租金,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 D 公司。D 公司又将该汇 票背书转让给 E 公司,用于购买货物。后 E 公司未向 D 公司交付约定质量的货物,构成违约。由于当地突发特大洪水,E 公司为捐款赈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 给红十字会。汇票到期后,红十字会向甲银行提示付款。甲银行以 A 公司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绝付款。红十字会遂向前手追索。D 公司以 E 公司违约为由拒绝向红十字会承担票据责任。A 公司和 B 公司均以汇票不得转让为由拒绝向红十字会承担票据责任。E 公司向红十字会承担责任后,向 D 公司追索。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A 公司的主张不成立(0.5 分)。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出票人是票据债务人,承担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1 分)。票据行为必须在票据上进行记载,才能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如果在票据之外另行记载有关事项,即使其内容和票据有关,也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1 分)。
B 公司不应承担票据责任(0.5 分)。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 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2 分)。
D 公司的主张成立(0.5 分)。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债务人原则上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因税收、继承、赠与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 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2 分)。
D 公司不应向 E 公司承担票据责任(0.5 分)。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2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