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关于契税的计税依据,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 B.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 C.停车位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并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
  • D.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由房地产转让方补缴契税,计税依据为转让房地产成交价格
本题来源:第十章 奇兵制胜(章节练习)(2024)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转让房地产的,划拨土地性质未发生改变,承受方以房地产权属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如若土地性质改为出让,房地产承受方应分别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和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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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可以是契税纳税人的有(  )。
  • A.社会团体
  • B.个体经营者
  • C.外籍个人
  • D.国家机关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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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经协商,孙一和王二原按2∶8比例共有的商铺,份额改为4∶6。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
  • A.仅孙一缴纳契税
  • B.仅王二缴纳契税
  • C.双方都需要缴纳契税
  • D.双方都不需要缴纳契税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因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承受方应当缴纳契税。本题中,孙一所占份额由 20% 增加到 40%,应当缴纳契税,选项 A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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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契税计税依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不征收契税
  • B.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计税依据包括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 C.房屋互换免征契税
  • D.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不征契税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其计税依据为所换取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当互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互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选项 C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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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情形中,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有(  )。
  • A.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 B.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虽未超过 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 C.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 D.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

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形:(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选项 C 当选);(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选项 A 当选)。

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形:(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 85% 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 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选项 B 不当选);(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 3 年仍未销售完毕的;(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选项 D 不当选);(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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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2020)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 年 5 月,拟对其开发的位于市区的写字楼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该项目资料如下:

(1)2016 年 1 月以 8 000 万元竞得国有土地一宗,并按规定缴纳契税;

(2)2016 年 3 月开始动工建设,发生房地产开发成本 15 000 万元,其中包括装修费用 4 000 万元;

(3)发生利息支出 3 000 万元,但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

(4)2020 年 3 月,该项目全部销售完毕,共计取得含税销售收入 42 000 万元;

(5)该项目已预缴土地增值税 450 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契税税率为 5%,利息支出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当地省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 10%,计算土地增值税允许扣除的有关税金及附加共计 240 万元,该公司对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缴增值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①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②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③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本题中该项目全部销售完毕,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要求2]
答案解析: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8 000×(1 + 5%)= 8 400(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该项目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42 000÷(1 + 5%)×5% = 2 000(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开发费用=(8 400 + 15 000)×10% = 2 340(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计 算 土 地 增 值 税 时 允 许 扣 除 项 目 金 额 的 合 计 数 = 8 400 + 15 000 + 2 340 + 240+(8 400 + 15 000)×20% = 30 660(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

增值额= 42 000 - 2 000 - 30 660 = 9 340(万元)。

增值率= 9 340÷30 660×100% = 30.46%,适用税率 30%。

该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额= 9 340×30% = 2 802(万元)。

该房地产开发项目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额= 2 802 - 450 = 2 3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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