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考查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所谓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选项A】、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选项C】、储备费、优质费【选项D】、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税率。
【选项A正确】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
【选项B错误】啤酒实行定额税率。
【选项C错误】小汽车实行比例税率。
【选项D错误】摩托车实行比例税率。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这里所说“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选项A错误】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选项C错误】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选项D错误】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CD。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依据确定的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计算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率)÷(1-进口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税额=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进口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定额税,消费税定额税=海关核定的进口卷烟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依据题干数据,消费税定额税=7×0.6=4.2(万元)
组成计税价格=(370+370×50%+4.2)÷(1-56%)=1 270.91(万元)
应纳税额=1 270.91×56%+4.2=715.91(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