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反。收购日后乙公司成为甲公司的关联实体,A 注册会计师及其主要近亲属不得在乙公司拥有直接经济利益,应在收购生效日前处置该直接经济利益,得知持有该直接经济利益后立即处置该利益,否则将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2)违反。该交易金额对 B 注册会计师而言较大,可能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3)不违反。由审计项目团队以外的人员提供该税务服务,且未承担管理层职责,一般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4)违反。XYZ 公司为甲公司寻找、识别收购对象,将因自我评价或过度推介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5)违反。该项服务属于内审服务,因其涉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将因自我评价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6)违反。属于禁止的商业关系。
(2019)上市公司甲公司是 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XYZ 公司和 ABC 会计师事务所处于同一网络。审计项目组在甲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项目合伙人 A 注册会计师曾负责审计甲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5 年度财务报表,之后调离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担任乙公司 2016 年度至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乙公司是甲公司不重要的子公司。
(2)审计项目组成员 B 注册会计师的父亲在丙公司持有重大经济利益。丙公司为甲公司不重要的联营企业,不是 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3)审计项目团队成员 C 曾担任甲公司成本会计,2019 年 5 月离职加入 ABC 会计师事务所,同年 10 月加入甲公司审计项目团队,负责审计固定资产。
(4)甲公司聘请 XYZ 公司提供人力资源系统的设计和实施服务,该系统包括考勤管理和薪酬计算等功能。
(5)甲公司是丁公司的重要联营企业。2018 年 8 月,XYZ 公司接受丁公司委托对其拟投资的标的公司进行评估,作为定价参考。丁公司不是 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6)甲公司研发的新型电动汽车于 2018 年 12 月上市。甲公司在 ABC 会计师事务所年会上为其员工举办了专场试驾活动,并宣布事务所员工可以按照甲公司给其同类大客户的优惠价格购车。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可能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规定的情况,并简要说明理由。
(1)不违反。A 注册会计师不是甲公司 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关键审计合伙人。
(2)违反。甲公司对丙公司有重大影响,且项目组成员 B 的父亲在丙公司持有重大经济利益,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3)违反。C 在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曾担任甲公司的特定员工 / 财务人员,因自身利益、自我评价或密切关系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4)违反。人力资源系统包括薪酬计算功能,生成的信息对甲公司会计记录或财务报表影响重大 / 构成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因自我评价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5)不违反。对丁公司投资标的的评估结果不会对甲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 不构成实施审计程序的对象,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6)违反。该试驾活动被视为 ABC 会计师事务所向其员工推销甲公司产品 / 属于禁止的商业关系,将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2018·改编)上市公司甲公司是 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XYZ 公司和 ABC 会计师事务所处于同一网络。审计项目组在甲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项目合伙人 A 注册会计师的妻子在甲公司担任人事部经理并持有该公司股票期权 1 万股,该期权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可以行权。A 注册会计师的妻子于 2018 年 1 月 2 日行权后立即处置了该股票。
(2)B 注册会计师曾担任甲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于 2017 年 5 月退休,之后未和 ABC 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交往。2018 年 1 月 1 日,B 注册会计师受聘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
(3)XYZ 公司合伙人 C 的丈夫于 2017 年 7 月加入甲公司并担任培训部经理。合伙人 C 没有为甲公司提供任何服务。
(4)甲公司聘请系统实施服务商提供财务系统的优化设计和实施服务,聘请 XYZ 公司负责执行系统用户权限测试。系统实施服务商与 ABC 会计师事务所不属于同一网络。
(5)甲公司内审部计划对新并购的子公司执行内部控制审计。因缺乏人手,甲公司聘请 XYZ 公司协助执行该项工作,但 XYZ 公司不参与制定内审计划或管理层决策。
(6)乙公司是甲公司的子公司,从事小额贷款业务。2017 年 12 月,乙公司和 ABC 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对外发布行业研究报告,对该行业现状与前景进行分析,并介绍了乙公司的业务。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可能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规定的情况,并简要说明理由。
(1)违反。A 注册会计师的妻子不得以任何形式拥有甲公司的直接经济利益,否则将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2)违反。B 注册会计师在 2017 年已审财务报表发布前就已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因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3)不违反。合伙人 C 不是审计项目组成员,且其丈夫的职位对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编制不能施加重大影响,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4)违反。为甲公司进行财务系统的用户权限测试属于财务系统实施服务 / 且涉及承担管理层职责,将因自我评价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5)违反。该内部审计服务涉及甲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将因自我评价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6)违反。属于禁止的商业关系。
(2017)ABC 会计师事务所委派 A 注册会计师担任上市公司甲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ABC 会计师事务所和 XYZ 公司处于同一网络。审计项目团队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A 注册会计师因继承其祖父的遗产获得甲公司股票 20 000 股,承诺将在有权处置这些股票之日起一个月内出售。
(2)B 注册会计师曾担任甲公司 2011 年度至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之后调离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担任乙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乙公司是甲公司重要的子公司。
(3)2016 年 11 月,丙公司被甲公司收购成为其重要子公司,2017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成员 C 的妻子加入丙公司并担任财务总监。
(4)D 注册会计师和 A 注册会计师同处一个分部,不是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成员。D 的母亲和甲公司某董事共同开办了一家早教机构。
(5)丁公司是甲公司的母公司,聘请 XYZ 公司为其共享服务中心提供信息系统的设计和实施服务。该共享服务中心承担丁公司下属各公司的财务及人力资源等职能。丁公司不是 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6)ABC 会计师事务所推荐甲公司与某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投资协议,因此获得开发区管委会的奖励 10 万元。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可能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职业道德和独立性规定的情况,并简要说明理由。
(1)违反。A 注册会计师应当立即处置甲公司股票,否则将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2)违反。B 注册会计师在冷却期不应参与甲公司的审计业务,否则将因密切关系或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3)违反。C 的妻子在甲公司审计业务期间担任丙公司财务总监,将因自身利益、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4)不违反。D 不是甲公司审计项目团队成员,其母亲与甲公司董事的合作不属于被禁止的商业关系。
(5)违反。丁公司共享服务中心所涉及的财务系统构成甲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共享服务中心提供设计和实施服务将因自我评价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6)违反。ABC 会计师事务所收取与甲公司有关的介绍费 / 收到的政府奖励实质构成介绍费,可能对客观公正原则 / 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原则产生严重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