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违反。A 注册会计师应当立即处置甲公司股票,否则将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2)违反。B 注册会计师在冷却期不应参与甲公司的审计业务,否则将因密切关系或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3)违反。C 的妻子在甲公司审计业务期间担任丙公司财务总监,将因自身利益、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4)不违反。D 不是甲公司审计项目团队成员,其母亲与甲公司董事的合作不属于被禁止的商业关系。
(5)违反。丁公司共享服务中心所涉及的财务系统构成甲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共享服务中心提供设计和实施服务将因自我评价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6)违反。ABC 会计师事务所收取与甲公司有关的介绍费 / 收到的政府奖励实质构成介绍费,可能对客观公正原则 / 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原则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2023)上市公司甲公司是 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XYZ 公司和 ABC 会计师事务所处于同一网络。审计项目组在甲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项目合伙人 A 注册会计师曾担任甲公司 2015 和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2017 年度项目合伙人,2018 和 2019 年度其他关键审计合伙人,之后轮换出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未参与 2020 和 2021 年度甲公司财务报表审计。
(2)B 注册会计师曾担任甲公司 2017 至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未参与甲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其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离职,2022 年 4 月 1 日起担任甲公司首席财务官。甲公司发布已审计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日期为 2022 年 4 月 5 日。
(3)2022 年 9 月,审计项目组就一复杂审计问题咨询了事务所技术部的 C 注册会计师。C 注册会计师的丈夫于 2022 年 10 月加入甲公司担任产品研发部经理,并获得甲公司期权 2 000 股,该期权两年后方可行权。
(4)乙银行是甲公司的重要联营企业。审计项目经理 D 注册会计师从乙银行按该银行正常程序、条款和条件获得住房按揭贷款 300 万元,该贷款对 D 注册会计师重要。
(5)2022 年 9 月,甲公司聘请 XYZ 公司为其提供海外代表处的设立服务,并将 200 万美元转入 XYZ 公司在当地的银行账户,其中 20 万美元为 XYZ 公司的服务费,其余为代表处的流动资金。XYZ 公司为代表处开立银行账户后,将 180 万美元转入代表处账户,并在服务期间代为管理该银行账户。
(6)2022 年 10 月,丙公司被甲公司收购成为其不重要的子公司。XYZ 公司自 2020 年起长期为丙公司提供递延所得税计算服务。丙公司不是 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可能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2020)》有关独立性规定的情况(不考虑过渡期安排),并简要说明理由。
(1)违反。A 注册会计师相继担任甲公司项目合伙人和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累计达到三年,担任项目合伙人未达到三年,冷却期应为三年 /2022 年度尚在冷却期内/三年冷却期未结束。
(2)违反。B 注册会计师属于关键审计合伙人,其在 2021 年度已审计财务报表发布前就已担任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特定员工,因自身利益、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3)违反。C 注册会计师是审计项目团队成员,其丈夫不应以任何形式/通过员工股票期权计划拥有甲公司的直接经济利益,否则将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4)不违反。审计项目组成员按照正常的程序、条款和条件从银行类审计客户或其关联实体取得贷款,不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5)违反。提供的非审计服务包括管理审计客户银行账户,属于承担审计客户的管理层职责,因自身利益、自我评价、密切关系、过度推介对独立性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
(6)不违反。为丙公司计算的递延所得税对甲公司财务报表而言不重要,且提供服务的不是甲公司审计项目团队成员,因自我评价对独立性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降低至可接受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