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违反。应当综合考虑拟晋升人员的执业理念、职业价值观、职业道德、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诚信记录,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晋升机制,不得以执行业务的收入作为首要指标。
(2)不违反。
(3)违反。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全所范围内设计、实施和运行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
(4)违反。所有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均应实施项目质量复核程序。
(5)违反。会计师事务所应明确要求在业务工作底稿中适当记录意见分歧的解决过程和结论。如果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如有)、项目组成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参与形成业务报告中的专业意见,也应当在业务工作底稿中作出适当记录。



(2023)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对于首次承接的高风险审计业务,应当经质量管理主管合伙人批准。对于高风险审计业务的保持,应当经由质量管理主管合伙人授权的风险管理部主管合伙人批准。
(2)为确保资源投入,事务所以业务团队的业务饱和度为主要依据,结合客户的行业特点和业务性质,以及事务所分所的地域分布,对业务进行统一分派。
(3)对于近三年内执业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但满足晋升合伙人其他条件的人员,晋升合伙人时间推迟一年。
(4)除非项目组认为不必要并经质量管理主管合伙人批准,在执行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项目组应当与被审计单位治理层沟通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是如何为持续高质量地执行业务提供支撑的。
(5)针对需要实施项目质量复核的审计项目,项目质量复核人应当对项目的高质量承担总体责任,只有在项目质量复核完成后,项目合伙人才可签署审计报告。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 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制度的内容是否违反《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 号——业务质量管理》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2 号——项目质量复核》的相关规定。如违反,简要说明理由。
(1)不违反。
(2)违反。应以业务团队专业能力的匹配度为依据分派业务。
(3)违反。应评估该人员的执业质量已经得到全面提升,才能恢复其晋升机会。
(4)违反。在执行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项目组均应与被审计单位治理层沟通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是如何为持续高质量地执行业务提供支撑的。
(5)违反。项目合伙人应当对项目的高质量承担总体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