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甲公司发生的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资料(1):2022 年 9 月 30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将位于城区的办公楼转让给乙公司。合同约定,办公楼转让价款为 4 000 万元,预计不会发生出售费用。乙公司应于 2023 年 1 月 15 日前支付上述款项;甲公司应协助乙公司于 2023 年 2月 1 日前完成办公楼所有权的转移手续。甲公司该办公楼系 2017 年 3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成本为 6 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 20 年,预计净残值为 180 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至2022 年 9 月 30 日签订销售合同前未计提减值准备。2022 年 12 月 31 日,因乙公司业务范围变化,将搬离本区域,故终止该办公楼购买合同,双方协商,乙公司支付 50 万元违约金,该项销售合同作废,甲公司决定终止该办公楼的出售意向。
资料(2):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董事会批准,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出售其所持丁公司30% 股权的协议。协议约定,出售价格为 5 400 万元,甲公司应于 2023 年 4 月末前办理完成丁公司股权的产权转移手续。甲公司预计能够按照协议约定完成丁公司股权的出售,预计出售该股权发生的税费为 700 万元。甲公司原持有丁公司 35% 股权并对其具有重大影响,拟出售 30% 的股权后,剩余 5% 的股权对丁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对丁公司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5 100 万元,其中投资成本为 3 900 万元,损益调整为 780 万元,其他综合收益为 420 万元。
其他资料:本题不考虑其他因素。
①甲公司 2022 年 9 月 30 日应当将该固定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理由:甲公司具有在当前状态下出售该办公楼的意图和能力,满足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可立即出售条件;该交易已签订不可撤销的合同且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满足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出售极可能发生条件,故甲公司 2022 年 9 月 30 日应当将该固定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② 2022 年 9 月 30 日,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前 该 固 定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 6 000 -(6 000 -180)÷20÷12×(9 + 4×12 + 9)= 4 399.5(万元),应当计提的减值准备= 4 399.5 -4 000 = 399.5(万元)。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持有待售资产 4 399 .5
累计折旧 [(6 000 - 180)÷20÷12×(9 + 4×12 + 9)]1 600 .5
贷:固定资产 6 000
借:资产减值损失 399 .5
贷: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399 .5
该项销售合同作废,甲公司决定终止该办公楼的出售意向,甲公司应不再将该办公楼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时,甲公司应当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即假定没有划分为持有待售情况下按相关准则持续进行账务处理的账面价值);
②可收回金额。
由此产生的差额(上述两者孰低计量的金额与原持有待售类别账面价值之差)应计入当期损益,可以通过“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进行会计处理。
①甲公司对拟出售的丁公司股权部分应当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甲公司对拟出售的丁公司股权部分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减出售费用后的净额 4 700(5 400 - 700)万元,与其账面价值4 371.43(5 100×30%÷35%)万元孰低计量,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持有待售资产——长期股权投资 4 371 .43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3 900×30%÷35%)3 342 .86
——损益调整 (780×30%÷35%)668 .57
——其他综合收益 (420×30%÷35%)360
②甲公司保留所持丁公司 5% 股权投资在完成出售 30% 股权前,仍按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2018)甲公司是一家经营日用品超市业务的境内上市公司,在全国拥有 500 多家超市(为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中在乙省拥有超市 80 家。2017 年 11 月 20 日,甲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其位于乙省某小镇的丙超市予以出售。相关资料如下:
(1)2017 年 12 月 25 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转让丙超市的协议,协议规定:转让价格为 500 万元;转让时点为 2018 年 2 月 10 日,转让日丙超市所有资产负债均由丁公司承接,如果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需按照转让价格的 20% 支付另一方违约金。该协议满足民法典规定的所有要件。甲公司、丁公司的管理层已经批准该协议。
(2)2017 年 12 月 31 日,丙超市停止营业。当日,丙超市的资产总额为 800 万元,负债总额为 350 万元(其中,应付 2017 年度超市房屋租赁费 50 万元,将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支付)。甲公司预计因出售丙超市需支付的相关税费为 60 万元。
(3)2018 年 2 月 10 日,丙超市的资产总额为 750 万元(其中,银行存款 300 万元,库存商品 360 万元,应收账款 90 元),负债总额为 300 万元(全部为应付账款)。
(4)2018 年 2 月 10 日,甲公司与丁公司办理了丙超市相关资产和负债的交接手续。当日,丁公司向甲公司支付转让价款 500 万元,甲公司已收存银行。
其他资料:甲公司和丁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甲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于 2018 年 3 月15 日对外提供,除上述所给资料外,不考虑其他因素。
①丙超市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800 - 350 = 450(万元),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 500 - 60 = 440(万元),账面价值大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因此应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450 - 440 = 1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资产总额= 800 - 10 = 790(万元)。甲公司拟出售丙超市满足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条件(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且出售极可能发生),则丙超市的资产在甲公司 2017 年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应列报的项目为“持有待售资产”,列报金额为 790 万元;丙超市的负债在甲公司 2017 年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应列报的项目为“持有待售负债”,列报金额为 350 万元。
②拟出售丙超市的交易对甲公司 2017 年度利润表的影响金额为 -1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