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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机床一台,价格为300 万元。同时,丙公司向乙公司出具一份内容为“丙公司愿为甲公司应付乙公司300 万元机床货款承担保证责任”的保函,并加盖了该公司公章。之后,由于市场变化,甲公司、乙公司双方协商同意将机床价格变更为350 万元,但未通知丙公司。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机床后,甲公司无力按期支付货款,乙公司遂要求丙公司代为清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2)
  • A.丙公司出具保函是其单方行为,因此保证不成立
  • B.丙公司应在300 万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C.在乙公司未就甲公司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之前,丙公司有权拒绝乙公司代为清偿的要求
  • D.丙公司应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适用6 个月的短期诉讼时效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选项A 不当选;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选项B 当选;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所以本题中丙公司承担一般保证,有先诉抗辩权,选项C 当选;保证期间与保证的诉讼时效含义不同,选项D 将两者混为一谈,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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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四章 奇兵制胜章节练习(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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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不安抗辩权应该由(  )行使。
  • A.法院
  • B.仲裁机构
  • C.先履行债务的一方
  • D.后履行债务的一方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不安抗辩权应该由先履行债务的一方行使,选项C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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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民间借贷的利息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不得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
  • B.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 C.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借期利率和逾期利率的,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D.借贷双方约定了借期利率,没有约定逾期利率的,借款人到期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无权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借贷双方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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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情形中,属于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有(  )。
  • A.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 B.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 C.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
  • D.保证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足以履行全部债务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选项A 当选);(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选项B 当选);(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4)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选项C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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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租赁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租赁合同是有偿、双务、实践合同
  • B.租赁期6 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C.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30 日内通知承租人
  • D.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 年,超过20 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租赁合同是有偿、双务、诺成合同,选项A不当选;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 日前通知承租人,选项C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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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2018)2016 年6 月6 日,甲与乙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乙出租自有房屋一套并代收租金,委托期间为2016 年6 月6 日至2018 年7 月31 日。2016 年7 月4 日,甲向乙出具了授权委托书,载明乙有权代理甲处理房屋出租及租金收取事宜,代理权期间为2016 年7 月4 日至2018 年7 月31 日。

2016 年8 月1 日,乙以甲的名义与丙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2016 年8 月1 日至2018 年7 月31 日,租金每月2 万元。2017 年8 月,该房屋卫生间管道严重漏水。丙请求甲维修,甲以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由其承担维修义务为由拒绝。丙自行维修,花费2 000 元。

2018 年2 月,甲欲出售该房屋,遂通知丙解除租赁合同,丙以甲无权任意解除合同为由拒绝。2018 年3 月6 日,甲在未告知丙的情况下,与丁签订买卖合同,以800 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与丁。为支付房款,2018 年3 月11 日,丁与戊、庚签订借款合同,分别向戊、庚借款500 万元和300 万元,借款期限均为3 个月。同时,丁还分别与戊、庚约定以房屋作为借款抵押。次日,丁向甲支付了房款。2018 年3 月20 日,甲和丁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随后,丁为戊、庚先后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

2018 年4 月2 日,丁以其为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要求丙搬离,丙拒绝,并以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为由,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

因丁无力偿还戊、庚的借款,2018 年7 月12 日,戊、庚主张实现抵押权。房屋拍卖所得价款为720 万元,戊、庚均要求就拍卖所得价款全额实现自己的债权。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①甲与乙的委托合同于2016 年6 月6 日生效。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委托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并生效。

②乙于2016 年7 月4 日取得代理权。根据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授权行为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自授权人(甲)完成授权意思表示时成立并生效。

[要求2]
答案解析:卫生间管道严重漏水的维修费用2 000 元应当由出租人甲承担。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要求3]
答案解析:甲无权解除与丙的租赁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本题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是书面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是2016 年8 月1 日至2018 年7 月31 日,该约定有效,丙并不存在违约行为,所以甲无权主张在租赁期届满前任意解除租赁合同。
[要求4]
答案解析:丁无权要求丙撤离。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本题中,在租赁期内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归丁所有),甲、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在丁、丙之间继续有效,故丁无权要求丙撤离。
[要求5]
答案解析:丙无权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本题中,丙可以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但无权主张甲与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要求6]
答案解析:戊和庚应按照抵押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以实现各自的抵押权。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对于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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