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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单选题]甲公司于2021 年3 月1 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出售一批家具,价格10 万元,要求乙公司在15 天内作出答复,该要约于3 月2 日到达乙公司。当月,因原材料价格上涨,该批家具市场价格大幅上升,甲公司拟撤销该要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能否撤销要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不可以撤销该要约,因该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
  • B.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乙公司即可
  • C.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承诺期限届满前到达乙公司即可
  • D.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发出即可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本题中,甲公司确定了承诺期限(15 日),故该要约不得撤销,选项A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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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四章 奇兵制胜章节练习(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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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甲在淘宝网上购买了一批水果,卖家承担邮费和运费险。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该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
  • B.水果交付之前的风险由甲承担
  • C.甲对水果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 D.甲提交订单时间为交付时间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该买卖合同为诺成合同,选项A 不当选;买卖合同标的物交付之前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选项B 不当选;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选项C 当选、选项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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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民间借贷的利息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不得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
  • B.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 C.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借期利率和逾期利率的,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D.借贷双方约定了借期利率,没有约定逾期利率的,借款人到期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无权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借贷双方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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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甲公司于4 月1 日向乙公司发出订购一批实木沙发的要约,要求乙公司于4 月8 日前答复。4 月2 日,乙公司收到该要约。4 月3 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实木沙发,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该信件于4 月4 日到达乙公司。4 月5 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暂无实木沙发,问甲公司是否愿意选购布艺沙发。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要约失效的时间是(  )。
  • A.4 月3 日
  • B.4 月4 日
  • C.4 月5 日
  • D.4 月8 日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1)甲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该要约不得撤销,因此4 月4 日撤销要约的通知到达时,不产生撤销要约的效力;(2)乙公司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将实木沙发变更为布艺沙发),原要约失效,选项C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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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技术合同的有(  )。
  • A.委托开发合同
  • B.合作开发合同
  • C.技术许可合同
  • D.承揽合同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五种。其中,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选项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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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2018)2016 年6 月6 日,甲与乙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乙出租自有房屋一套并代收租金,委托期间为2016 年6 月6 日至2018 年7 月31 日。2016 年7 月4 日,甲向乙出具了授权委托书,载明乙有权代理甲处理房屋出租及租金收取事宜,代理权期间为2016 年7 月4 日至2018 年7 月31 日。

2016 年8 月1 日,乙以甲的名义与丙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2016 年8 月1 日至2018 年7 月31 日,租金每月2 万元。2017 年8 月,该房屋卫生间管道严重漏水。丙请求甲维修,甲以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由其承担维修义务为由拒绝。丙自行维修,花费2 000 元。

2018 年2 月,甲欲出售该房屋,遂通知丙解除租赁合同,丙以甲无权任意解除合同为由拒绝。2018 年3 月6 日,甲在未告知丙的情况下,与丁签订买卖合同,以800 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与丁。为支付房款,2018 年3 月11 日,丁与戊、庚签订借款合同,分别向戊、庚借款500 万元和300 万元,借款期限均为3 个月。同时,丁还分别与戊、庚约定以房屋作为借款抵押。次日,丁向甲支付了房款。2018 年3 月20 日,甲和丁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随后,丁为戊、庚先后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

2018 年4 月2 日,丁以其为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要求丙搬离,丙拒绝,并以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为由,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

因丁无力偿还戊、庚的借款,2018 年7 月12 日,戊、庚主张实现抵押权。房屋拍卖所得价款为720 万元,戊、庚均要求就拍卖所得价款全额实现自己的债权。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①甲与乙的委托合同于2016 年6 月6 日生效。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委托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并生效。

②乙于2016 年7 月4 日取得代理权。根据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授权行为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自授权人(甲)完成授权意思表示时成立并生效。

[要求2]
答案解析:卫生间管道严重漏水的维修费用2 000 元应当由出租人甲承担。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要求3]
答案解析:甲无权解除与丙的租赁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本题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是书面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是2016 年8 月1 日至2018 年7 月31 日,该约定有效,丙并不存在违约行为,所以甲无权主张在租赁期届满前任意解除租赁合同。
[要求4]
答案解析:丁无权要求丙撤离。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本题中,在租赁期内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归丁所有),甲、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在丁、丙之间继续有效,故丁无权要求丙撤离。
[要求5]
答案解析:丙无权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本题中,丙可以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但无权主张甲与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要求6]
答案解析:戊和庚应按照抵押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以实现各自的抵押权。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对于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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