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债权人乙公司的会计处理: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100
坏账准备150
投资收益250
贷:应收账款1500
(2)债务人甲公司的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1500
贷:其他债权投资——成本1000
——公允价值变动50
投资收益450
借:其他综合收益50
贷:投资收益50

2025年4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进行债务重组,重组日甲公司应收乙公司账款账面余额为20000万元,已提坏账准备4000万元,其公允价值为18000万元,乙公司按每股18元的价格增发每股面值为1元的普通股股票1000万股,以此偿还甲公司债务,甲公司取得该股权后占乙公司发行在外股份的60%,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在此之前甲公司和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2025年4月1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00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债务重组日影响损益的金额为( )万元。
甲公司在债务重组日影响损益的金额=18000-(20000-4000)=2000(万元)
甲公司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18000
坏账准备4000
贷:应收账款20000
投资收益2000

2025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进行债务重组,重组日,甲公司应收乙公司账款账面余额为1000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00万元,其公允价值为900万元,乙公司以一批存货和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抵偿上述账款,存货的公允价值为500万元,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债务重组取得存货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债权人受让多项资产进行债务重组,应当首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然后按照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确认金额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因此,A公司债务重组取得存货的入账价值=900-500=400(万元)。

以下有关债务人对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
对于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清偿债务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记入“投资收益”科目。对于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清偿债务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选项A错误。

2024年6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应收乙公司款项的入账金额为3800万元。
甲公司将该应收款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乙公司将该应付账款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024年10月1日,双方签订债务重组合同,乙公司以一项取得时便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偿还该欠款。
该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3200万元,其中成本30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200万元。
2024年10月22日,双方完成该投资性房地产转让手续,甲公司支付评估费用10万元,甲公司未改变该房地产用途。
当日,甲公司应收款项的公允价值为3100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500万元,乙公司应付款项的账面价值仍为3800万元。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的影响。
要求:分别编制甲、乙公司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会计分录。
(1)债权人甲公司的会计处理:
2024年10月22日,债权人取得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为债权公允价值3100万元与评估费用10万元的合计金额3110万元。
借:投资性房地产(3100+10)3110
坏账准备500
投资收益(3800-500-3100)200
贷:应收账款3800
银行存款10
(2)债务人乙公司的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3800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3000
——公允价值变动200
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600

2023年11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赊购一批材料,含税价为1500万元。
2024年9月10日,甲公司因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约定偿还债务,双方协商进行债务重组。乙公司同意甲公司用其一项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非专利技术和一项债券投资抵偿欠款。
当日,该债权的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甲公司用于抵债的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00万元,用于抵债的债券投资市价为800万元。
乙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该项债权。2024年9月20日,乙公司对该债权已计提坏账准备200万元,债券投资市价为790万元。乙公司将受让的非专利技术和债券投资分别作为管理用无形资产核算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甲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该项债务。2024年9月20日,甲公司用于抵债非专利技术的账面原价为300万元,累计摊销为6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甲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用于抵债的债券投资,债券票面价值总额为780万元,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一致,按年付息。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经税务机关核定,该项交易中无形资产的计税价格为200万元。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的影响。
要求:分别编制甲、乙公司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会计分录。
(1)债权人乙公司的会计处理:
无形资产可抵扣增值税=200×6%=12(万元),用于抵债的债券投资市价为800万元,无形资产初始入账成本=1200-800-12=388(万元)。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790
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38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2
坏账准备200
投资收益110
贷:应收账款1500
(2)债务人甲公司的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1500
累计摊销60
贷: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300
债权投资——成本7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
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4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