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选项B);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选项A);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选项C);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选项D)。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甲将自有房屋出租给乙居住,租期三年,租期届满后,乙拒绝归还房屋。对此,甲请求乙返还房屋,可以依据的《民法典》规范有( )。
甲请求乙返还房屋的请求权基础包括:
(1)基于租赁合同的返还请求权(《民法典》第733条);
(2)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民法典》第235条);
(3)给付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民法典》第985条);
(4)侵权返还请求权(《民法典》第1165条)。
根据行政法相关理论,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 )。
行政行为具有以下效力:(1)确定力;(2)拘束力;(3)公定力;(4)执行力。
(三)
长水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要生产销售工程机械设备。为了扩大规模,2014年2月1日,长水公司向恒发公司借款3000万元,期限1年。
2014年9月,由于受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长水公司经营业绩一落千丈,借款到期后一直未还,恒发公司几次催收均无结果。
2016年3月6日,恒发公司向法院申请长水公司破产。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A,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选项B,申请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请求撤回破产申请。选项C、E,当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是否具备破产原因进行判断的标准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在向法院提出申请时,只要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可,无需考虑资不抵债问题。选项D,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选项C,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判决针对实体问题,是否受理是程序问题)。
选项B,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更换。选项E,破产管理人由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要对法院负责。
选项C,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选项E,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四)
2013年7月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套总价值150万元的精密仪器设备,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7月8日,甲公司为筹集购买精密仪器设备的货款向丙公司借款1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3个月,由丁公司和戊公司分别提供担保。
7月9日,丁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但双方未约定保证的方式。
同日,戊公司以价值80万元的房屋向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A、D,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甲公司)承担。选项B、C和E,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以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毁损、灭失是因为不可抗力引起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选项A、B和D,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既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也可以请求物保人承担担保责任。选项E,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选项A,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选项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进行的清偿并不属于不当得利,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C、E,2013年7月8日双方订立借款合同,借期3个月,所以诉讼时效从债务期限届满时起算,即从2013年10月8日起算。借款合同适用普通诉讼时效3年,因此至2016年10月8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选项D,诉讼时效中止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不涉及诉讼时效中止的问题。
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如果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登记,只是抵押权未设立,并不影响抵押合同的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