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列业务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的是( )。
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的业务主要有:(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4)通行费电子发票的不征税发票;(5)建筑服务预收款;(6)不征税自来水;(7)代理进口免税货物货款;(8)融资性售后回租中承租方出售资产以及资产重组中涉及的资产转让行为等。

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发票丢失的( )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根据个人基本养老保险扣缴的现行政策,个人基本养老保险扣缴基数按照上年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为依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业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 )。

企业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季度平均从业人数=(100+120)÷2=110(人)<300人
季度平均资产总额=(2900+3000)÷2=2950(万元)<5000万元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90万元<300万元
从事电子元器件生产的工业企业属于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条件: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三个条件的企业。
优惠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