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选项A当选。
甲、乙、丙共同出资成立丁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各股东应于2021年5月1日前缴清出资款项,股东甲于4月25日已将出资款项80万元转入公司账户,由于甲急需资金购买住房,于是甲便将此事告知给丙,由于平时两人关系比较好,两人便利用自身关系将甲的出资款转出,用于甲私人购买住房使用。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选项A、C不当选,选项B当选。但债权人只能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和抽逃出资的股东之间有先后顺序,公司债权人应当先向公司主张债权,而不是直接向抽逃出资的股东主张债权,选项D不当选。
股东以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股东以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题表述错误。
下列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具体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本题考查简易程序。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选项D当选。
2022年6月10日,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并承兑了一张汇票,到期日为2022年9月10日。乙公司财务人员赵某因工作失误而丢失该张汇票。赵某因担心受到处分,隐瞒了该情况。
2022年6月15日,钱某捡到该汇票,伪造乙公司签章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以偿还钱某欠丙公司的货款。丙公司要求提供担保,钱某拟以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丁公司为保证人,经丁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并在汇票上记载“保证”字样,在签章时仅加盖丁公司财务专用章。
2022年7月10日,丙公司为支付专利权使用费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2022年9月11日,戊公司向甲公司提示付款。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签章系伪造,以此为由拒绝付款。戊公司随后向丙公司追索,丙公司发现汇票上的金额被变造,变造前的金额为80000元,变造后的金额180000元,且无法辨别丙公司签章时间与汇票变造时间的先后,丙公司仅同意按照80000元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本题表述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