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项B,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购入的,以实际支付的购房支出计入拆迁补偿费;选项C,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选项D,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回迁用房的开发成本可以作为项目扣除成本。


某市甲企业2022年1月转让一处仓库取得含税收入2 060万元,无法取得评估价格,该仓库于2014年1月购进,购进时取得购房发票,注明金额800万元。契税完税凭证注明契税24万元。该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是( )万元。(该企业选择按照简易方法计算增值税,不考虑印花税和地方教育附加)
允许扣除项目金额=800×(1+8×5%)+(2 060-800)÷(1+5%)×5%×(7%+3%)+24=1 150(万元)。

关于符合海关规定的特殊方式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确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A,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以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选项C,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为完税价格;选项D,易货贸易、寄售、捐赠、赠送等不存在成交价格的进口货物,依次用5种估价方法审定完税价格。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公共配套设施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成本费用的处理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按以下原则处理:(1)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2)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3)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选项D,将建成后无偿转让给另一企业,属于视同销售情形,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同时可以扣除与之相关的成本费用。

某市甲房地产开发公司2022年1月出售一幢已竣工验收的写字楼,该写字楼开发支出和销售情况如下:
(1)2015年1月受让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价款6 000万元,缴纳契税180万元,已取得合规财政票据及契税完税凭证,支付登记过户手续费等3万元,当月取得土地使用证。
(2)开发过程中发生前期工程费12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3 500万元、基础设施建造费500万元、公共配套设施费800万元、开发期间间接费用73万元。一期开发缴纳土地闲置费2万元,发生管理费用500万元,销售费用400万元、利息支出450万元(包括罚息50万元,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3)截至2022年1月底已销售可售面积的80%,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0 000万元。剩余面积全部用于对外投资。
已知: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甲公司对该写字楼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甲公司对该写字楼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增值税,除利息支出外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不考虑印花税、地方教育附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6 000+180+3=6 183(万元)。
转让环节缴纳的增值税=20 000÷80%÷(1+5%)×5%=1 190.48(万元),允许扣除的转让环节的税金=1 190.48×(7%+3%)=119.05(万元)。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6 183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房地产开发成本=125+3 500+500+800+73=4 998(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450-50)+(6 183+4 998)×5%=959.05(万元)。转让环节的税金为119.05万元。其他扣除项目=(6 183+4 998)×20%=2 236.20(万元)。甲公司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合计=6 183+4 998+959.05+119.05+2 236.20=14 495.30(万元)。
不含增值税收入=20 000÷80%-1 190.48=23 809.52(万元)。增值额=23 809.52-14 495.30=9 314.22(万元)。增值率=9 314.22÷14 495.30×100%=64.26%,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5%。应缴纳土地增值税=9 314.22×40%-14 495.30×5%=3 000.9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