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选项A)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选项B)、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企业售出商品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在发出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应当将发出商品的成本记入“发出商品”科目: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夺分锦囊】
“发出商品”科目核算企业商品已发出但客户没有取得商品控制权的商品成本。常见的使用情况:委托代销商品、企业转让商品应取得的对价未达到很可能收回的程度等。

考拉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21日向新云商城销售商品毛绒考拉玩具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 000元,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1 090元(含税)。该批商品已经发出,当日新云商城已经验收入库,考拉公司将委托收款凭证和债务证明提交开户银行,办妥托收手续。该批商品实际成本为80 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考拉公司下列会计处理正确的有( )。
考拉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114 09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 000
银行存款1 090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80 000
贷:库存商品80 000
【夺分锦囊】
1.企业代购货单位垫付的运杂费等不计入收入,包含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应当一并转交给购货单位,由购货单位作进项税额的相关会计处理。
2.企业以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对外销售商品的,应在其办妥委托收款手续且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甲公司拟签发一张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向M银行提示承兑,其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有( )。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必须是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并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选项D),资信状况良好(选项B),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出票人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还应同时具备签约开办对公业务的企业网银等电子服务渠道、与银行签订《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选项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