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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进行清算。下列各项中,应当以合伙企业财产优先支付的是(     )。
  • A.所欠税款
  • B.职工工资
  • C.清算费用
  • D.所欠债务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 (1)清算费用;(2)合伙企业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债务;(5)分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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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0年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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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是(    )。
  • A.内幕交易行为
  • B.操纵市场行为
  • C.虚假陈述行为
  • D.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 影响或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是属于操纵证券市场行为,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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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经常项目包括贸易收支、服务收支和经常转移,但不包括投资收益
  • B.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凭有效单证进行审批
  • C.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实行强制结汇制
  • D.经常项目外汇收支需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1)经常项目包括贸易收支、服务收支、收益(包括职工报酬和利息、红利 等投资收益)和经常转移,选项A不当选;(2)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凭有效单证,无须审批,选项B不当选;(3)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实行意愿结汇制,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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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我国境内发行下列证券时,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的有(    )。
  • A.公司债券
  • B.股票
  • C.存托凭证
  • D.政府债券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存托凭证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证券法》,选项ABC当选;(2)政府债券、证券基金投资份额在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适用《证券法》,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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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组合题]

2019年9月5日,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针对债务人甲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随后,甲公司及甲公司股东张某(出资额占甲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5%)均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甲公司同时提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申请。

9月18日,人民法院裁定甲公司重整,批准甲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并指定乙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重整计划草案调减了甲公司出资人的相应权益,需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对此进行表决。甲 公司共有股东20人,其中10名股东赞成重整计划草案,合计出资比例为45%;4名股东反对重整计划草案,合计出资比例为15%;其余股东未参加表决。

重整期间,甲公司所欠丙银行一笔借款到期,该笔借款以甲公司正在使用的一台生产设备为抵押担保。丙银行要求将该设备变卖以实现其抵押权。

重整期间,甲公司擅自将存放于公司仓库的一批贵重原材料转移给其关联企业。部分债权 人将此情况报告了管理人乙会计师事务所。乙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人民法院已批准甲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因此管理人不再负有义务。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张某有资格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之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在本题中,张某的出资额占甲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已经达到15%。
[要求2]
答案解析:重整计划草案通过出资人组的表决。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出资人组对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表决,经参与表决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2/3 以上通过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在本题中,参与决议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共计60%,其中45%赞成,所持表决权超过了2/3。
[要求3]
答案解析:重整期间,丙银行不能就甲公司抵押的设备实现抵押权。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非企业重整中必需使用 的担保财产,经债务人或管理人同意,担保权人可以行使担保权。在本题中,抵押物是甲公司正在使用的一台生产设备,是甲公司生产经营必须使用的财产,因此丙银行不能实现抵 押权。
[要求4]
答案解析:乙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人民法院已批准甲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因此管理人不负有义务”的观点不正确。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经人民法院批准由债务人自行 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对债务人的自行管理行为进行监督。
[要求5]
答案解析:对于甲公司擅自转移财产的行为,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终止债务人自行管 理的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经人民法院批准由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发现债务人存在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或者有其他不适宜自行管理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作出终止债务人自行管理的决定。债务人有上述行为而管理人未申请 人民法院作出终止决定的,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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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A公司为支付工程款,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以甲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5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甲银行作为承兑人在票面上签章。

B公司财务人员项某利用职务之便将汇票盗出,伪造B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与其合谋的C公司。C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用于偿付货款。D公司对于汇票伪造一事不知情。

后D公司被E公司吸收合并,E公司于汇票到期日向甲银行提示付款;甲银行以E公司不是汇票上的被背书人为由拒付,E公司遂向B、C公司追索。B公司拒绝,理由是:票据转让背书系项某与C公司合谋伪造,C公司及其后手D公司均未取得票据权利。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C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在本题中, C公司与B公司财务人员合谋,属于恶意持票人,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要求2]
答案解析:D公司取得票据权利。D公司善意且无重大过失的、付出相当对价且票面上不存在影响D公司票据权利的形式瑕疵, D公司有权主张善意取得票据权利。
[要求3]
答案解析:B公司不应当承担票据责任。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假冒他人名义的情形下, 票据伪造的被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4]
答案解析: C公司应当承担票据责任。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因为C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票据上存在C公司真实且符合规定的签章, C公司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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