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物的种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本题来源:2021年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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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可替代物与不可替代物的分类仅限于动产,选项A不当选;汽车属于不可分物,选项C不当选;文物属于限制流通物,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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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记载有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4名股东。其中,李某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为周某。现周某要求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将其登记为正式股东。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应当满足的条件是(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人数)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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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股份有限公司非破产清算程序的清算义务人是(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清算义务人是指有义务组织公司清算的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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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公司股东可以用于出资的有(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务等作价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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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的下列行为中,必须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的有(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包括:(1)整体或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2)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3)合并、分立、破产、解散;(4)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5)产权转让;(6)资产转让、置换;(7)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8)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9)资产涉讼;(10)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11)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12)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国有独资企业与其下属独资企业之间或其下属独资企业之间的合并、资产置换和无偿划转,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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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本题10分)2020年10月15日,甲公司因陷入财务困境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此前一周,甲公司职工李某被拖欠多月工资,迳行向人民法院提出针对甲公司的破产申请。
2020年11月10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甲公司破产案件,并采用竞争方式确定A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同时确定B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的接替人选。甲公司曾于2016年9月1日聘用A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其财务顾问,聘期1年。
管理人在清理债务人财产过程中发现:
(1)甲公司于2020年5月8日提前向乙公司清偿债务100万元,该笔债务本应于2020年10月10日到期。
(2)甲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向丙公司订购了一套生产设备,约定货到付款。丙公司于11月9日向甲公司发出该设备。在货物运送途中,丙公司于11月12日得知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案件,向承运人及管理人要求将设备运回,但未能实现。该设备于11月13日到达管理人。
(3)甲公司章程记载其股东王某应于2021年5月31日前向公司缴清价值50万元的实物出资。王某已向公司交付一批价值35万元的机械设备以履行出资义务。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要求王某补缴剩余15万元出资,王某以其出资期限尚未届满为由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甲公司职工李某迳行提起的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职工提出破产申请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会议)多数决议通过。
[要求2]
答案解析:A会计师事务所与本案不存在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利害关系。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社会中介机构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存在利害关系。本案中A会计师事务所并不存在此种情况。
[要求3]
答案解析:管理人无权要求撤销甲公司向乙公司的提前清偿行为。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债务人提前清偿的未到期债务,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到期,管理人请求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要求4]
答案解析:管理人应当准许丙公司取回生产设备。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通过通知承运人或者实际占有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等方式,对在运途中标的物主张了取回权但未能实现,或者在货物未达管理人前已向管理人主张取回在运途中标的物,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出卖人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的,管理人应予准许。
[要求5]
答案解析:王某无权以出资期限尚未届满为由拒绝补缴出资。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是否已到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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