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物的种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可替代物与不可替代物的分类仅限于不动产
  • B.消费物与非消费物的分类仅限于动产
  • C.汽车属于可分物
  • D.文物属于禁止流通物
本题来源:2021年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真题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可替代物与不可替代物的分类仅限于动产,选项A不当选;汽车属于不可分物,选项C不当选;文物属于限制流通物,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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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意思表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也称对话的意思表示
  • B.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 C.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 D.沉默只在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可视为意思表示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包含三种,对话方式作出、非对话方式作出、公告方式作出,选项A不当选;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选项C不当选;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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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国有独资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国有独资企业设立的法律依据为《公司法》
  • B.国有独资企业的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
  • C.国有独资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企业全部注册资本均属国有的非公司制企业
  • D.国有独资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不享有处分权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国有独资企业,即依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设立的,企业全部注册资本均为国有资本的非公司制企业,选项A、C不当选;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选项B当选;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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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赠与合同规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 B.赠与人因受赠人的侵害行为而死亡的,赠与人的继承人行使撤销权期间为自撤销原因发生之日起6个月
  • C.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赠与人可以此为由撤销赠与
  • D.当受赠人有法律规定的忘恩行为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赠与具有救灾性质的除外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选项B不当选;当受赠人有忘恩行为时,无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赠与是否经过公证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都可以撤销赠与,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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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组合题]

(本题10分,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解答,如使用英文解答,须全部使用英文,答案正确的,增加5分,最高得分为15分。)

A公司向B公司购买一批货物,为支付货款,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以甲银行为承兑人的汇票,并在买卖合同中约定:“A公司向B公司签发的汇票不得转让”。甲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上签章。B公司收到汇票后,为支付装修款将其背书转让给C公司,并在汇票上注明“不得转让”。C公司为支付房租租金,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D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用于购买货物。后E公司未向D公司支付约定质量的货物,构成违约。由于当地突发特大洪水,E公司为捐款赈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红十字会。汇票到期后,红十字会向甲银行提示付款。甲银行以A公司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绝付款。红十字会遂向前手追索。D公司以E公司违约为由拒绝向红十字会承担票据责任。A公司和B公司均以汇票不得转让为由拒绝向红十字会承担票据责任。E公司向红十字会承担责任后,向D公司追索。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A公司的主张不成立。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出票人是票据债务人,承担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票据行为必须在票据上进行记载,才能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如果在票据之外另行记载有关事项,即使其内容和票据有关,也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

[要求2]
答案解析:B公司不应承担票据责任。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3]
答案解析:D公司的主张成立。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债务人原则上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因税收、继承、赠与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要求4]
答案解析:D公司不应向E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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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本题10分)2020年10月15日,甲公司因陷入财务困境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此前一周,甲公司职工李某被拖欠多月工资,迳行向人民法院提出针对甲公司的破产申请。

2020年11月10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甲公司破产案件,并采用竞争方式确定A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同时确定B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的接替人选。甲公司曾于2016年9月1日聘用A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其财务顾问,聘期1年。

管理人在清理债务人财产过程中发现:

(1)甲公司于2020年5月8日提前向乙公司清偿债务100万元,该笔债务本应于2020年10月10日到期。

(2)甲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向丙公司订购了一套生产设备,约定货到付款。丙公司于11月9日向甲公司发出该设备。在货物运送途中,丙公司于11月12日得知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案件,向承运人及管理人要求将设备运回,但未能实现。该设备于11月13日到达管理人。

(3)甲公司章程记载其股东王某应于2021年5月31日前向公司缴清价值50万元的实物出资。王某已向公司交付一批价值35万元的机械设备以履行出资义务。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要求王某补缴剩余15万元出资,王某以其出资期限尚未届满为由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甲公司职工李某迳行提起的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职工提出破产申请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会议)多数决议通过。
[要求2]
答案解析:A会计师事务所与本案不存在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利害关系。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社会中介机构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存在利害关系。本案中A会计师事务所并不存在此种情况。
[要求3]
答案解析:管理人无权要求撤销甲公司向乙公司的提前清偿行为。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债务人提前清偿的未到期债务,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到期,管理人请求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要求4]
答案解析:管理人应当准许丙公司取回生产设备。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通过通知承运人或者实际占有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等方式,对在运途中标的物主张了取回权但未能实现,或者在货物未达管理人前已向管理人主张取回在运途中标的物,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出卖人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的,管理人应予准许。
[要求5]
答案解析:王某无权以出资期限尚未届满为由拒绝补缴出资。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是否已到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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