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甲公司享有请求乙公司交付 30 台刻录机的合同债权。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甲公司的债权不得转让。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该约定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该约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 B.该约定有效,故甲公司转让其债权的行为一律无效
  • C.该约定有效,但不得对抗第三人
  • D.该约定有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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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1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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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的说法中 , 正确的是(  )。
  • A.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实体权利
  • 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取得一时抗辩权
  • C.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义务的,可以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 A,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则“胜诉权”消灭,除斥期间届满则“实体权利”消灭。选项 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发生永久性抗辩权。选项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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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下列行政行为中,属于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是(  )。
  • A.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 B.对纳税人申报方式的核准
  • C.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D.对企业印制发票的审批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目前我国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仅保留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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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奥运会前夕,甲对乒乓球运动员乙说:1 个月后的奥运会上,你若打赢某国运动员丙,我即送你 1 套价值 500 万元的海景房。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上述法律事实在甲乙之间产生了一项(  )。
  • A.附条件法律行为
  • B.有偿法律行为
  • C.实践性法律行为
  • D.附期限法律行为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附条件法律行为,是指包含条件附款的法律行为。条件,是指由行为人选定、用以控制法律行为效果效力发生或者消灭的、成就与否并不确定的将来事实。乙在奥运会上能否赢某国运动员具有不确定性,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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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甲乙的承包地相邻。3 月 9 日,甲与乙签订地役权合同,约定甲在自已承包地上为乙设立取水地役权。3 月 16 日,双方办理了地役权登记。5 月 10 日,甲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于丙。5 月 25 日,乙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于丁。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乙的地役权变动及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5 月 25 日之后,丙有权拒绝丁在其受让的承包地上行使取水地役权
  • B.5 月 25 日之前,乙有权在丙受让的承包地上行使取水地役权
  • C.乙的取水地役权于 3 月 9 日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 D.乙的取水地役权于 3 月 16 日地役权登记完成时设立
  • E.5 月 10 日之后,丙有权拒绝乙在其受让的承包地上行使取水地役权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选项A、B、E,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C、D,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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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2017 年 2 月,为了通过买卖发票赚钱,吴某遂与好友费某商议共同成立春燕医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燕公司”),以医疗咨询服务和市场推广为由,为有需要的医药公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收取开票金额 6% 的手续费。春燕公司成立后,吴某负责寻找客户,费某负责开具发票。2017 年 10 月至 2020 年 4 月,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两人先后为 44 家医药公司累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740 份,涉及金额 6000 万元,实缴税额 226.8 万元,非法获利 120 余万元。

在此期间,九通医药公司总经理易某安排员工王某向费某购买医药咨询类增值税普通发票44份,价税合计378万元;周某作为中贵医药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贵公司”)地区代理商,在明知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帮助中贵公司向费某购买医药咨询类增值税普通发票 400 份,价税合计 3900 万元;朱某作为金乡财务公司负责人,在为春燕公司代理记账期间,明知其无实际业务经营,仍安排员工帮助费某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发后,王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其他人到案后,亦如实供述自已的犯罪事实。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费某没有商品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接受劳务、服务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属于“虚开”行为,且虚开发票金额累计在50万元以上,满足虚开发票罪起刑标准,因此涉嫌虚开发票罪。
[要求2]
答案解析:

虚开增值税发票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虚开发票金额累计在50万元以上的;(2)虚开发票100份以上且票面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3)5年内因虚开发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虚开发票,数额达到上述第(1)、(2)项标准60%以上的。所以朱某安排员工帮助他人代开发票的行为构成虚开发票罪;王某购买44份发票构成虚开发票罪。吴某的行为构成虚开发票罪。周某购买发票超过100份,构成虚开发票罪。

[要求3]
答案解析:案发后,王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王某的行为属于自首。
[要求4]
答案解析:

选项A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判处王某缓刑4个月不满足原判刑期以上的条件。选项B对于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缓刑的法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判处费某4年有期徒刑,不满足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条件,不得宣告缓刑。选项CDE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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