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甲 75 岁,拥有一套住房。甲计划周游世界,遂于 2021 年 3 月 1 日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和居住权合同,双方约定:甲将其住房以市价 80% 的价格卖给乙;乙在其受让的住房上为甲设立居住权,期限为甲的余生。同年 5 月 3 日,甲乙双方办理了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和居住权登记。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住房物权变动及占有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3 月 1 日,乙取得对住房的间接占有
  • B.5 月 3 日,乙取得对住房的直接占有
  • C.5 月 3 日,甲取得对住房的居住权
  • D.3 月 1 日,甲丧失其住房的所有权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关于所有权: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所有权变动发生在 5 月 3 日。关于居住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所以甲的居住权也在 5 月 3 日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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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1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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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及相关事项认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复议申请期限
  • B.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行政相对人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行政相对人不知道该行政行为
  • C.行政相对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D.行政相对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9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行政复议申请期限。选项B,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行政行为。选项C、D,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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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甲公司享有请求乙公司交付 30 台刻录机的合同债权。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甲公司的债权不得转让。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该约定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该约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 B.该约定有效,故甲公司转让其债权的行为一律无效
  • C.该约定有效,但不得对抗第三人
  • D.该约定有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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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下列有关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某区税务局为纳税人办理税收优惠属于行政奖励
  • B.某县税务局为纳税人办理税收登记属于行政确认
  • C.某省税务局作出的税务行政复议决定属于行政裁决
  • D.某市税务局对下辖县区税务局实施税收执法检查属于行政监督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 A,行政奖励是指行政机关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一定贡献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精神奖励的行政行为,是为行政相对人设定权利、给予利益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因此而得到一定的权利或利益。选项 B,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选项 C,行政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纠纷。选项 D,行政监督行为的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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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甲有联想电脑 1 台,对 15 周岁的乙表达出卖的意愿,限乙 1 周内答复,乙当即拒绝,但乙父次日知悉后表示同意。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甲乙间电脑买卖合同(  )。
  • A.可撤销
  • B.不成立
  • C.有效
  • D.效力待定
  • E.成立
答案解析
答案: C,E
答案解析:15 周岁的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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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宏瑞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瑞公司”),主要生产销售复合彩色钢板。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导致宏瑞公司流动资金周转不灵,企业深陷经营困难,负债超过1亿元。2018 年 7 月,大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维公司”)起诉宏瑞公司,要求支付货款 363 万元及逾期利息,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大维公司的诉讼请求。因宏瑞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大维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发现宏瑞公司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19 年 5 月 9 日,大维公司向法院申请宣告宏瑞公司破产。法院裁定受理该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大方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

截止破产申请受理时,宏瑞公司尚有一笔对祥云公司的 189 万元到期货款没有收回。

大方会计师事务所清理债务人债务时发现:宏瑞公司欠利丰公司的 380 万元债务已由保证人张山代为清偿;宏瑞公司提前清偿了一笔 540 万元的货款债务。鉴于宏瑞公司产品还有一定市场前景,股东王武(持股比例5%)遂提出重整申请。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选项A管理人可行使追回权,若管理人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涉及债务人财产的相关行为并由相对人返还债务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要求2]
答案解析:

管理人的职责有: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选项A);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选项D);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选项E);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9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要求3]
答案解析:选项A、E,债务人的保证人(张山)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利丰公司的债权已获清偿),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选项B、C、D,宏瑞公司是债务人,祥云公司是债务人的债务人,不可申报债权。大维公司是债权人,可申报债权,但应当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
[要求4]
答案解析:债务人(宏瑞公司)、债权人(大维公司)和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王武仅持股比例5%,不可申请)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人民法院收到重整申请后,依法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重整申请,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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