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项A、B,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推定责任)。选项C,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选项D,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过错推定责任)。选项E,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选项C,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又犯罪的,属于是否构成累犯的问题,而不是数罪并罚问题。

1月6日,甲在其一套房屋上为前妻乙设立居住权,双方签订居住权合同并约定:乙若再婚,则居住权消灭。1月10日,双方办理了居住权登记。
3月5日,甲因急需生意周转资金,遂以该房屋抵押向同乡丙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期6个月的借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3月8日,丙将500万元汇入甲的账户。3月10日,双方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时,丙方知晓该房屋上存在乙的居住权,遂要求甲另外再提供一份担保。甲于是找到好友丁和戊,请求 二人为其向丙提供担保。3月16日,丙与丁、戊签订保证合同约定:如果甲到期未能还款,则由丁、戊2人承担返还本金的保证责任。其余事项未进行约定。
8月9日,甲因车祸离世,其子己继承了上述房屋。8月20日,己将继承的房屋登记到自己名下。借款到期后,丙因追讨欠款与丁戊己发生纠纷。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A不当选: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选项B当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居住权合同中约定或者在遗嘱中确定。若合同或者遗嘱未对居住权期限予以明确,则推定居住权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生。
选项C不当选:居住权只能由权利人本人享有和行使,不能与权利人分离。
选项D当选: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物并享有其利益的排他性财产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具有如下特征:物权是对物的支配权、物权是排他性财产权、物权是对世权、物权是绝对权。其中,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
选项E当选:本题中,甲乙在居住权合同中约定“乙若再婚,则居住权消灭”,属于附有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选项A不当选: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本题中,丙对房屋的抵押权于3月10日登记时设立。
选项B不当选,选项D当选: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本题中,8月9日,甲因车祸离世,此时继承开始,己即取得房屋所有权。
选项C不当选,选项E当选:居住权自登记时(1月10日)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选项A当选:根据民法相关规定,保证人原则上应以其全部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
选项B、D不当选: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丁、戊)享有先诉抗辩权。因此,作为债权人的丙应先实现抵押权,之后就债务纠纷进行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对诉讼判决或仲裁裁决强制执行仍不能清偿债务的,方可请求丁、戊承担各自的保证责任。
选项C不当选: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未对相互追偿作出约定且未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但是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不是全部)。
选项E不当选: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本题中明确约定仅对本金提供保证,不包括利息等其他债务。
选项A、E当选,选项D不当选: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本题中,就算己因继承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若未发生甲乙之间关于居住权约定事项(即乙再婚),居住权并不因所有权的变动而消灭,因此,己取得带有居住权的房屋所有权,乙仍可以继续在房屋中居住。
选项A、B当选,选项C不当选:担保物权是为确保债权实现而设立的,其存在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随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随债权的消灭而消灭;抵押权设立后,己因继承取得了房屋所有权,抵押权并不因所有权的变动而消灭,当丙的债权无法实现时,丙仍可以对房屋行使抵押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