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考查公务员录用的资格条件。
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②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③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⑥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⑦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题考查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合同法》有关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主要有:①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1个或者1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选项C);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选项E说法错误;③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选项B说法错误;④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而终止用工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选项D);⑤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⑥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选项A说法错误。
本题考查绩效评价常见误区。
盲点效应是指评价者难以发现员工身上存在的与自身相似的缺点和不足。
本题考查效度。
内容效度是指一项测试的内容与测试所要达到的目标之间的相关程度,即一项测试的内容能够代表它所要测量的主题或特质的程度。
本题考查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职工医疗期的期限为:①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②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的10年以下的9个月;10年以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本题考查特殊培训的成本和收益安排。
在特殊培训的情况下,受训者因接受培训会导致其生产率比不接受培训时要低,但是这时企业既不完全按员工在接受培训时的较低生产率来支付工资,又不完全按员工不接受培训时的生产率来支付与市场工资率相同的工资率,而是向员工支付一种位于市场工资率和低生产率工资率之间的工资率。这实际上意味着企业和员工共同分摊了特殊培训的成本。既然企业和员工分摊了投资的成本,那么他们必然要分享特殊培训的收益才合理。因此,在特殊培训完成之后,企业既不会按照员工没有接受特殊培训时的生产率向他们支付较低的工资,又不会完全按照员工接受过培训之后所能够达到的高生产率来支付较高的工资,而是会向员工支付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工资率。这样,企业和员工双方就以一种共同保险的方式完成了企业的特殊培训投资,从而使得双方都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