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2021年6月采用买一赠一的方式销售商品,规定购买一部3000元(不含增值税,下同)手机的客户可获赠一副价值200元的耳机;当月该商场一共销售手机200部,取得收入600000元。则商场当月应确认手机的销售收入为( )元。
企业以买一赠一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商品的销售收入;商场应确认手机的销售收入=600000×3000÷(3000+200)=562500(元)。
某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2021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200万元、40万元、60万元、-20万元、40万元、20万元、176万元,则该企业2021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2015年的亏损200万元,需要用2016~2020年的盈利来弥补,截至2020年弥补亏损后,2015年的亏损还剩40万元未弥补完,不再弥补。2018年的亏损20万元,可以用2019~2022年的盈利来弥补。2021年弥补完2018年的亏损20万元后还剩156万元所得,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0×12.5%×20%+(156-100)×50%×20%=8.1(万元)。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期限是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 )日内。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下列处理方法,符合企业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有( )。
选项B,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