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对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表述正确的有(  )。
  • A.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1年至第10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 B.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1年至第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6年至第10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C.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1年至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D.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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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四章 奇兵制胜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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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

    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法定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应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

  • B.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至10年

  • C.

    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或少扣除而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不得在以后年度递延抵扣

  • D.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的,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属于法定资产损失的,应在申报年度扣除;选项C,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选项D,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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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

    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不得计提折旧扣除

  • B.

    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扣除

  • C.

    未投入使用的机器设备,不得计提折旧

  • D.

    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原始账面价值为计税基础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D,企业盘盈的固定资产,应当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作为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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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A公司和B公司共同投资成立甲公司,A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甲公司股份的30%,B公司出资14000万元,占甲公司股份的70%,2021年12月A公司将其持有的股份以9000万元全部转让给B公司。截止股权转让前,甲公司的利润留存8000万元,其中未分配利润6000万元。A公司转让股权取得的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 A.

    150

  • B.

    300

  • C.

    750

  • D.

    2250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A公司股权转让所得=9000-6000=3000(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000×25%=7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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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A.

    12.5%

  • B.

    50%

  • C.

    15%

  • D.

    25%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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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

企业发生的下列项目,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有(  )。

  • A.

    赞助费

  • B.

    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

  • C.

    违反合同交付的违约金

  • D.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

选项A,企业提供的赞助费不得税前扣除;选项B,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选项C,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用等项目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选项D,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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