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餐具生产厂收购原木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甲餐具生产厂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一次性餐具,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
甲餐具生产厂当月销售一次性餐具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甲餐具生产厂当月受托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
A、
17 100÷(1-5%)×5%=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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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39 900+17 100)÷(1-5%)×5%=3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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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39 900+17 100)×5%=2 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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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17 100×5%=855(元)
(1)运输途中发生合理损耗(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452元”不需要减除,选项C、D排除。(2)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甲餐具生产厂收购原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买价(35 200元)×10%,选项B正确,选项A错误。
除另有规定外,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1)包装费属于价外费用,应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计税,选项B、D错误。(2)“113 000元”为含税货款,“3 390元”亦为含税金额,均应作价税分离处理,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首先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甲餐具生产厂无同类木制一次性筷子销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39 900+17 100)÷(1-5%)=60 000(元);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60 000×5%=3 000(元)。
A市甲企业委托B市乙企业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该批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税款应由乙企业向B市税务机关解缴。( )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为单位的,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
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纳税人的是( )。
根据规定,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土地、房屋继承行为,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因此,张某不属于契税的纳税人(选项A不正确)。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方”是契税的纳税人,A企业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因此,A企业不是契税的纳税人(选项B不正确)。出租行为并没有引起房屋权属发生转移,因此,李某不是契税的纳税人(选项C不正确)。B企业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因此,B企业是契税的纳税人(选项D正确)。
2022年4月3日,甲公司职工王某因突发心脏病住院治疗。已知王某实际工作年限为6年,其中在甲公司工作年限为3年。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依法可享受的医疗期为( )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不足10年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足5年的,医疗期为3个月。
甲公司2022年年初拥有并使用下列车辆(均为汽油动力车):(1)整备质量5吨的载货卡车15辆,该型号货车当地规定车船税年税额为每吨50元;(2)7座乘用车6辆,当地规定该型号乘用车车船税年税额每辆420元。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2022年应纳车船税税额为( )元。
(1)载货卡车的计税依据应为整备质量吨位数,因此载货卡车应纳车船税额=5×50×15=3 750(元);(2)乘用车以辆数作为计税依据,因此7座乘用车应纳车船税额=420×6=2 520(元)。因此,甲公司2022年应纳车船税税额=3 750+2 520=6 2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