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科创板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核意见的是(    )。
  • A.保荐人
  • B.证券业协会
  • C.证券交易所
  • D.证监会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以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依法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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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真题(2022年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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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单选题]我国《外汇管理条例》在适用范围上采取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对于特定主体,仅对其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外汇收支和外汇经营活动适用该条例。下列各项中,属于此类主体的是(    )。
  • A.到广州旅游1个月的美国公民甲
  • B.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丁
  • C.在北京设立的中德合资经营企业乙
  • D.已在上海连续居住3年的法国公民丙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BD,属于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中国公民丁、已在上海连续居住3年的法国公民丙属于“境内个人”,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不论其发生在境内或者境外,均适用该条例;选项C,属于“境内机构”,不论其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发生在境内或者境外,均适用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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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中国境内投资者对外直接投资时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则包括(    )。
  • A.中国法律
  • B.投资所在国法律
  • C.中国与投资所在国签订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 D.中国与投资所在国共同缔结或参加的多边条约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中国境内投资者对外直接投资,需要遵守投资所在国即东道国的法律和政策(选项B),以及中国与有关东道国签订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和双方共同缔结或参加的多边条约中的相关规定(选项C、D)。与此同时,作为投资者的母国,中国国内法中的相关规定当然也要予以适用(选项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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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事项中,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能通过的有(    )。
  • A.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合伙份额
  • B.合伙企业处分其不动产
  • C.合伙企业聘任合伙人外的人担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 D.合伙企业分配利润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选项B);(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选项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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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诉讼时效中断事由的有(    )。
  • A.债权人发送催收信件到达债务人
  • B.债务人向债权人请求延期履行
  • C.债权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D.债务人向债权人承诺提供担保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下列事项均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1)申请支付令;(2)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3)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4)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5)申请强制执行;(6)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7)在诉讼中主张抵销;(8)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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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2018年9月5日,债务人A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提交了破产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于9月18日裁定受理,并指定B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负责管理A公司的财产和营业事务。债务人A公司认为,重整申请由其提出,因此,重整计划草案亦应由其制作。重整期间,管理人确认:A公司存在欠税、拖欠职工工资及补偿金、无法支付供应商货款、无法向预付费客户返还押金和未消费储值金等情况。管理人提议按照普通债权组、职工债权组和税收债权组的分类,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但预付费押金储值金债权人表示异议,认为消费者权益应当受到重视,要求在普通债权组中分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重整计划草案经过多轮调整后提交表决。由于重整计划草案涉及A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表决时又设立了出资人组。该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的相关情况如下:出席表决会议的出资人28人,占A公司出资人人数的70%;出席会议出资人持有的出资额占A公司全部出资额的80%;对重整计划草案投赞成票的出资人为15人,持有出资额占A公司全部出资额的60%。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又有数名预付费客户提出,其刚知晓A公司重整,要求继续申报债权,立即退还押金。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如下内容: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要求2]
答案解析:

A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草案应由其制作的主张不成立。根据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

[要求3]
答案解析:

预付费押金储值金债权人关于分设小额债权组的要求有法律依据。根据破产法律制度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是否设立小额债权组由人民法院决定。

[要求4]
答案解析:

A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表决可以通过。根据破产法律制度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单设出资人组,该组进行表决时,应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经参与表决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2/3通过的,即为该组通过重组计划草案。本题中,参与表决出资人所持表决权比例=60%/80%=75%>60%,出资人表决组通过。

[要求5]
答案解析:

债权人未依照规定申报债权的,可以继续申报债权,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所以,债权人无权要求立即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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