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均耕地低于0.5亩的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提高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但提高的部分不得超过确定的适用税额的50%。
【知识点拓展】
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
按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执行定额税率,一次性征收。
加征规定:
①在人均耕地低于 0.5 亩地区,加征不超过50%;
②占用基本农田的,加按 150% 。
(1)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可以依法免征耕地占用税;(2)甲公司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实际占用耕地面积×适用税率=(150 000-800-5 000)×30=4 326 000(元)。
【知识点拓展】
耕地占用税税收优惠
选项A,占用的并非耕地,因此无须缴纳耕地占用税。选项B、C、D,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按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其中园地包括茶园、果园、橡胶园等。草地包括天然牧草地、沼泽草地、人工牧草地等。
【知识点拓展】
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纳税人为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包括:耕地、园地、 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
[注意]占用上述农用地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选项D,学校内经营性场所和教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
【知识点拓展】
耕地占用税税收优惠
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水渠)占用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知识点拓展】
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纳税人为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包括:耕地、园地、 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
[注意]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上述农用地,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其中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知识点拓展】
耕地占用税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