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B、C、D,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已经进入增值税链条的末端,不需要视同销售;只有将“购进”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才需要视同销售。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视同销售总结


(1)113万元为“不含”增值税价款,不必作价税分离处理,排除选项A、B;(2)本题销售的标的是“食品”,而非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其单独记账核算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不作销售处理,不必并入销售额中征税,排除选项D;(3)甲厂当月销售食品应缴纳增值税=113×13%=14.69(万元)。
【知识点拓展】
包装物租金 VS 包装物押金:
(1)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为含税价需要价税分离;
(2)包装物押金:
①一般货物、啤酒、黄酒:逾期时并入销售额中计征增值税;逾期包括法律规定的“一年期”和买卖双方的“合同约定期”;
②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收取时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提供电信服务。2021年5月,甲公司提供基础电信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提供增值电信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已知基础电信服务增值税税率为9%,增值电信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甲公司对不同种类服务的销售额分别核算。甲公司当月的销项税额为( )万元。
基础电信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增值电信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因此甲公司当月的销项税额=100×9%+80×6%=13.8(万元)。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税率

选项A、C,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B,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知识点拓展】
一般纳税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①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的;
②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③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选项A、B、D,将购进的货物用于“投、分、送”,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增值税,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选项C,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不视同销售,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抵扣的部分需要作转出处理。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总结

采取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理好托收手续的当天。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