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不恰当。集团项目组不仅应当了解集团及其环境,而且应当充分了解集团组成部分及其环境。
(2)不恰当。集团项目组对整个集团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审计意见负全部责任,这一责任不因利用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而减轻。
(3)不恰当。在所述情况下,集团项目组应当选择某些不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其财务信息亲自执行或由代表集团项目组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执行一项或多项工作,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4)不恰当。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应在针对集团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提及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
(5)不恰当。如果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不符合与集团审计相关的独立性要求,集团项目组应当就组成部分财务信息亲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不应要求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相关工作。



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多家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甲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适当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未作出充分披露,但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单独部分,A注册会计师认可了管理层的做法。
(2)A注册会计师询问了乙公司管理层是否知悉超出评估期间的、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除询问管理层外,A注册会计师没有实施其他任何审计程序,以识别超出管理层评估期间并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3)丙公司2024年末,存在债权人撤销财务支持的迹象,现金偿还的压力巨大,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A注册会计师评估了丙公司的应对计划,认为丙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须与治理层沟通。
(4)丁公司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10000万元。丁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该事项的重大不确定性和应对措施。A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段中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附注中的相关披露。
(5)辛公司2024年12月31日被税务主管部门开出巨额补缴税款及偷逃税款罚单,A注册会计师要求辛公司管理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恰当反映,遭到辛公司管理层拒绝。A注册会计师将其作为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1)不恰当。财务报表未作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2)恰当。
(3)不恰当。存在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应当与治理层沟通。
(4)不恰当。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
(5)不恰当。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关键审计事项不能替代非无保留意见/关键审计事项必须是已经得到满意解决的事项。

下列各项利用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如果在审计中涉及做出重大判断,注册会计师不可以利用内部审计人员提供直接协助,选项D不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