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务重组是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进行的交易,选项A、B、C均有第三方参与相关交易,对债务人而言不属于债务重组;选项D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务人和债权人协定,就清偿债务的方式重新达成协议,属于债务重组,选项D当选。
【提示】债务重组不强调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背景下进行,也不论在债权人是否做出让步,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就债务条款重新达成了协议,就符合债务重组定义。

2021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以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管理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的金额=60×(1-20%)×3×15×1÷5=432(万元),选项A当选;2022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等待期由5年缩短至4年,甲公司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并按照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已确认的负债,两者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即甲公司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60×(1-15%)×3×18×2÷4=1377(万元),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1377-432=945(万元),选项B、C、D当选。

单独主体的法律形式赋予各参与方享有该安排的净资产的权利,表明该安排属于合营企业,选项D不当选。

借:银行存款1000
贷:合同负债1000
【提示】甲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未行使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为20万元,该金额应当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确认收入。
甲公司2021年应确认的收入金额=950+20×950/980=969.39(万元)
借:合同负债969.39
贷:主营业务收入969.39
乙公司不应当就设备销售确认收入。
理由:乙公司因存在与丙公司的远期安排而负有回购义务,因此,丙公司并未取得该设备的控制权,乙公司不应确认收入。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200
贷:其他应付款200
借:发出商品180
贷:库存商品180
【提示】该交易实质是乙公司以该设备作为质押取得了200万元的借款,8个月后归还本息合计250万元。乙公司应当将该交易视为融资交易,不应当终止确认该设备,而应当在收到客户款项时确认金融负债,并将该款项和回购价格的差额在回购期内确认为利息费用。
2021年10月1日发出扫地机器人时:
借:应收账款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0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10
借:主营业务成本72
应收退货成本8
贷:库存商品80
2021年12月31日重新评估退货率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5
贷: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5
借:应收退货成本4
贷:主营业务成本4

“无形资产模式”的PPP项目资产在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资本化条件时,应当将其予以资本化,选项A当选;“金融资产模式”的PPP项目资产在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因金融资产不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故不予资本化,选项B不当选;“混合模式”的PPP项目资产在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资本化条件时,与确认为无形资产相关的部分,应予以资本化,选项C当选;借款费用是否应予以资本化,应考虑PPP项目合同的业务模式以及是否满足资本化条件,选项D当选。

甲集团拥有子公司100%的股权,拟出售25%股权,出售后未丧失控制权,该长期股权投资并不是“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收回其账面价值”的,不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选项C不当选;甲集团拥有联营公司35%的股权,拟出售30%股权,这部分股权不再按权益法核算,剩余5%的股权在前述30%的股权处置前,应当继续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在前述30%的股权处置后,应当按照金融工具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选项D不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