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六节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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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
(2)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23000÷(1+9%)×9%-[15000÷(1+9%)×9%-15000×5%÷(1+9%)×9%]=1899.08-1176.61=722.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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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该企业4月应确认的销项税额=(200-300×60%-8)÷(1+6%)×6%=0.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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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1)提供汽车租赁服务和汽车车身广告位出租服务,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税率为13%;出租购置房屋,属于不动产租赁服务,适用税率为9%。
(2)该企业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40+70)×13%+120×9%=25.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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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除啤酒、黄酒外),收取时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逾期时不再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2)啤酒、黄酒、成品油包装物押金,收取时不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逾期或者收取超过一年以上时,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因为从量征收)。
(3)当月计算的销项税额=[280+3÷(1+13%)]×13%+[80+1÷(1+13%)]×13%=47.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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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视同应税交易。因此甲运输企业外购桌椅赠送给贫困小学属于视同应税交易,应征收增值税。
(2)无偿提供运输服务,不属于增值税视同应税交易,无须缴纳增值税。
(3)该企业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0×13%=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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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D,购进货物用于简易计税、免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含交际应酬消费),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选项B,购进货物用于对外投资属于增值税应税交易,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选项C,发生正常损失,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发生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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